古代刑法中的「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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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即刖刑,中國奴隸制社會非常殘酷的一種肉刑,又稱剕刑、臏刑,是指砍去受刑者的左腳、右腳或者雙腳,也有指削去受刑者的膝蓋骨,都是使犯人不能站起來。非常的殘忍。 刖刑在夏朝稱臏,到了周朝改稱刖,秦朝時稱斬趾,刖刑早在殷商時代就有此刑法,而到了周代刖刑被得到普遍使用,它僅次於砍頭,是一種酷刑。在那種奴隸制社會中,國家機制剛剛萌芽,刑具比較少,還不知道怎麼處罰犯人,不像現在有看守所、監獄,進行勞動改造,思想教育改造。那時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砍頭、剁手、斷腳,割耳挖眼,簡單了事。那時奴隸主是至高無上的,對奴隸擁有絕對的生殺大權,一旦抓到逃跑的奴隸,直接使用刖刑,看你還跑不跑,毫無人權可言,也不需要審判,私刑伺候。

古代的卞和用現在的一句話套用比較合適“不作死就不會死”,發現了一件寶貝,自己留下就得了,偏偏要送給楚王,可楚王是個不識貨的傢伙,對他動用刖刑,砍了一隻腳,卞和不服氣呀,明明是真傢伙,乾脆把這隻腳也給你得了,於是再次獻寶,被卞和言中了,又砍去了另一隻腳,好事成雙。為了所謂的寶貝而失去了雙腳不值啊。

直到漢文帝的時候,才把應砍掉右腳的改為砍頭,應斷左腳的鞭打五百下。看似文明瞭一些。其實都是封建統治者用來殘酷鎮壓被統治者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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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又稱“刖刑”,這個字如何讀呢?讀“yue”,一旁是“月”部,一旁是“刂”,意思很形象,那就是用刀砍你的腳,給人一種“要你腳丫沒商量”的感覺。

刖刑或稱剕刑,古代有記載,“昔卞和獻寶,楚王刖之”,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昔日有個叫卞和的傢伙去給楚王進獻寶貝,但是卻被楚王施以“刖刑”。有人奇怪了,為什麼進獻寶貝還要被罰呢,難不成卞和拿個贗品忽悠楚王不成。當然不是,怪只怪楚王眼拙,不辨真假。這便是“卞和獻寶”的典故,也就是“和氏璧”的前身。我們今天不說獻寶,只說“刖刑”。

卞和無疑是歷史上一個極為悲催的傢伙,有一天他在荊山之上挖出一塊石頭,以他的眼光來看,這塊石頭有璞,璞中必有美玉。於是早開石頭後,真的有一塊雞形的璞。卞和很高興,他為自己的眼光高興,既然是寶物,該當獻給偉大的國君楚武王。

楚王的大殿是這樣的豪華,卞和跪在階前,將璞高高舉起。楚王是個愛玉的人,他渴望得到天下所有的玉石。因此他豢養了很多“玉師”,這些玉師幫助楚王鑑別那些看起來跟石頭沒什麼兩樣的東西。

玉師看過卞和進獻的璞,臉上顯出嘲笑的表情,接著對楚王啟奏道:“大王,這個人欺騙了您,這是石頭,不是玉!”

楚王本來喜悅的臉陰沉下來,卞和高叫:“冤枉,這其中定有美玉,請王重驗。”王不允,冷冷的說:“寡人有愛民之心,不殺你,但如果不懲罰你,便會有更多的人來期盼寡人。寡人賜你刖一足,沒了一隻腳,你就不會在跑來欺騙寡人了。”

刖一足。先刖右,右為尊。無出其右。卞和要失去右腳。沒錯,那隻與卞和一起生活了十八年的腳要與他分開。卞和自然捨不得,但卻沒有辦法阻止這隻腳與自己不分離。

卞和的右腳被綁在兩塊木板之間,厚厚的木板緊緊夾住腿,這讓他的右腿發酸發麻,如同他的那塊璞夾在青銅之間一般。左腿和雙臂也被緊緊捆縛牢固,顯然這是為了防止他因痛楚而影響施刑。卞和的嘴巴之中被塞進一塊木頭,刑者讓他咬緊,這樣才不會因痛楚而咬斷自己的舌頭。卞和點點頭,表示感謝。

“踝骨一塊鋸掉吧,這樣可以快一點鋸斷,也讓他少收點罪。”一個刑者說道,另一個點頭附和。卞和又點點頭,再次表示感謝。因為他聽人說過,如果連著踝骨鋸要比在踝骨以下劇可以少受些罪。

鋸齒挨著皮膚了,這條鋸跟卞和鋸開石頭取出璞的鋸差不多,只不過鋸齒更鋒利些罷了。

只一拉,血便無聲的湧出。再一拉,鋸齒便觸到脛骨。骨屑隨著血肉落下,只兩三下,脛骨便斷開。接著是踝骨,鋸齒一偏,觸及腓骨。最後是足跟腱,這裡最難斷,因此多拉了幾鋸。最後一點連接的皮肉也鋸斷了,卞和這條伴隨了自己十八年的右腳離開了自己。

許多年後,楚武王死了,楚文王繼位,只有一隻腳的卞和再次抱著那塊璞去見楚王,他想再次證明這石頭中的是塊美玉。楚文王顯然要比楚武王要溫和,他同樣喜歡玉,他讓兩個玉師一起來檢驗這塊石頭。最後玉師告訴楚王“大王,這是石頭,不是玉。”

“卞和欺騙寡人,那就再刖一足!”

再鋸掉另一條腳,要鋸掉左腳。卞和此時已經老了,那條左腳跟隨了自己四十八年,如今又要分開。刑者還是那兩人,他們也老了,但手法卻更嫻熟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是組成千古痛!沒了雙足的卞和體會到這千古痛,他每日裡抱著那塊璞傷心落淚,終於熬到了楚成王做了國君。

他抱著那塊璞爬到王宮中,他要再次證明這不是石頭,而是玉。他不怕刖刑,因為他已經沒有足可以刖。最終他的執著打動了楚成王,楚成王命人當著卞和的面鋸開璞,若無玉,便“腰斬”;若有玉,便殺玉師。那鋸飛快,卞和感到足斷處隱隱作痛,這讓他想起自己被“刖”時的情景。那鋸子分別鋸的不是璞,而是自己的足。那飛濺的不是石屑,而是骨屑。


璞鋸開便是玉,玉雕之後,便是和氏璧。玉師被悉數殺盡,卞和的冤枉昭雪了,但雙足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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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有奴隸制五刑:墨刑、劓刑、刖刑、宮刑、大辟。這五種刑罰有時候並不獨立使用。刖即刖刑,屬於肉刑的一種,意即斷足。或砍斷左腳,或砍斷右腳,或斷雙足。

墨刑為在臉上刻字,塗墨,一輩子脫不了這個印記。商鞅變法過程中,太子犯法,太子的授課老師公孫賈被處以墨刑。

劓刑為割掉鼻子。這個最著名的就是楚懷王的魏美人因為鄭袖的哄騙,受了劓刑;告發商鞅謀反的公子虔也因為秦惠文王曾犯法,而被處以劓刑,八年沒有出門。

宮刑就是閹割生殖器,著《史記》的太史公司馬遷就曾因李陵事件而被處以宮刑。

大辟也就是死罪,處死,各種花樣死法,比如凌遲、車裂、棄市等等。商鞅和吳起都因為變法而被車裂,五馬分屍。

通常認為刖刑和臏刑是同一種刑罰,也有指刖刑臏刑的低配版,臏刑為削掉膝蓋骨,比砍腳要重。

春秋戰國時期,卞和和孫臏曾受過刖刑。

卞和獻玉 《韓非子·和氏》

我們都知道藺相如“完璧歸趙”的故事,但鮮有人知道和氏璧的來歷,說起來,和氏璧的發現也是個可歌可泣的故事。

楚國人卞和(一作和氏)在荊山發現了一塊玉璞,卞和認為這是個天下至寶,就去獻給楚厲王,楚厲王讓宮中的玉匠來鑑定,鑑定結果認為這就是一塊普普通通的石頭,於是卞和因為欺君被判刖刑,砍了左腳。

楚厲王去世後,楚武王繼位,卞和又捧著玉璞來獻給楚武王,同樣因為欺君又砍了右腳。

楚武王去世,楚文王繼位,卞和不去獻了,而是抱著玉璞在荊山腳下哭泣,三天三夜不止,哭出了血淚。楚文王一聽,讓人去調查。卞和說:

吾非悲刖也,悲夫寶玉而題之以石,貞士而名之以誑,此吾所以悲也。

意思就是:我所以悲傷,不是因為兩腳都沒了,而是因為沒有伯樂識千里馬。

楚文王有所感觸,就讓玉匠們將玉璞進行加工,結果得到了寶玉,命名為“和氏璧”。

孫臏斷足 《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孫臏和龐涓原來是師兄弟,一起學習兵法,後來龐涓去了魏國,得到重用成為將軍,但是龐涓始終嫉妒孫臏的能力,就把孫臏誆騙來魏國。

臏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欲隱勿見。

龐涓用莫須有的罪名砍斷了孫臏的雙足,又在他臉上刻字塗墨(黥刑即墨刑)。企圖讓他永遠活在暗處,不能入仕。

然而孫臏不甘心,恰逢齊國有使者來魏,孫臏說服齊人將他帶去了齊國,成了田忌的門客,著名的“田忌賽馬”就是孫臏的謀略。

後來田忌將孫臏推薦給齊威王,齊威王經常詢問兵法之事,拜孫臏為師。

公元前354年,魏國攻打趙國,包圍邯鄲,趙國求救於齊國,齊威王派孫臏為將軍救趙,但孫臏認為自己受過刑罰,不宜為將,齊威王遂以田忌為將,孫臏為軍師出兵救趙。孫臏提出避實就虛圍魏救趙的策略,在桂陵大敗疲憊的魏軍,鄙視我魏軍的將領為龐涓。

這是兩人第一次在戰場上遭遇。

又過了十三年,魏趙攻打韓國,韓國求救於齊國,田忌和孫臏再次出兵救韓,孫臏以“減灶偽怯”的策略耍的龐涓團團轉,在馬陵之地,孫臏書“龐涓死於此樹之下”於一大樹上,大敗魏軍。俘虜和魏國太子申,龐涓自刎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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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刑,刖字,讀yue,月和刂組成。月是身體的一部分,而這個大意就是用刀割去你身體的一部分。那究竟是割哪個部位呢?就是割腳的意思,用刀子把腳割掉,就是刖刑。

很多人認為刖刑和臏刑是差不多的,臏刑是把人的膝蓋骨挖掉,刖刑只是光砍去雙腳。刖刑,早在殷商時期就存在了,殷商時期,是因為奴隸主害怕奴隸逃跑才有了這個刑罰。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很多諸侯國法律上都有這個刑罰。其中最為著名的還是楚王,因為楚王不識貨,不認識好玉,聽信讒言,一氣之下將卞和的腳給砍掉了。到了下下一代楚王才將此玉打造成為了完美的玉器,並賜名為和氏璧。

而司馬遷《史記》中記載過“孫子斷足,兵法修列”就是孫子就是孫臏,因為龐涓嫉妒他的才能,所以把他的雙腳砍去了。後來孫臏去了齊國,著名的圍魏救趙就是孫臏的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