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鄭州一電動車和勞斯萊斯相撞後續:勞斯萊斯全責!

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張晶晶

昨天上午,河南商報以《鄭州街頭勞斯萊斯和電動車相撞!勞斯萊斯車主留下豪車,離開現場》為題報道了鄭州市桐柏路一輛勞斯萊斯左轉與直行電動車相撞一事。


目前,河南商報從處理該事故的鄭州交警二大隊確認:勞斯萊斯負全部責任,電動車無責任。

9月6日下午,勞斯萊斯司機陳某和電動車主鄭某的父親一同來到交警二大隊。民警向其下達了事故認定書。

事故認定書內容如下:2018年9月5日10時許,陳某駕駛豫AZ0000號小型客車,沿桐柏路東側無名小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桐柏路交叉口左轉彎進入桐柏路時,與鄭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沿河南省鄭州市桐柏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此發生碰撞,致鄭某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當事人陳某:其行為違反《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六十條之規定,負此全部責任。當事人鄭某:無責任。

據交警二大隊民警介紹,通過調取事發路段監控錄像,勞斯萊斯確屬左轉過程中與直行的電動車相撞。

目前,雙方已取走事故認定書,對事故認定均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