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加油站掏出这东西吓唬人,警方一来直接刑事拘留,负刑责!

吓唬人?这回吓唬出大事了!总有些人,爱作妖,善作死。还是损人不利己的那种,拿生命刷存在感。

今年5月11日20时许,东莞一加油站内,一男子潘某因打电话遭阻止,与加油员发生争执、推搡。随后竟拿出打火机要点燃油箱,幸好及时被众人扑倒,未酿成大祸。近日,这起案件宣判,潘某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潘某下车时,已经摇摇晃晃,疑似喝了酒。

在等待加油的时候,竟然拿出手机拨打电话。

加油站打手机,不是疯了吗?加油员立马上前制止,被潘某大吼回来。

旁人也上前劝阻,被潘某不耐烦地甩开了手臂。

可是潘某仍我行我素,还与加油员发生推搡。结果合众人之力,潘某被制服。

在这之后,潘某非常不服气,嘴里一直吵闹不休,赖在加油站不肯离去,在场的人纷纷来劝说他。

没想到潘某突然用钥匙拧开了摩托车的油箱盖子,并拿出一只打火机放在了油箱口,扬言要点火引爆摩托油箱。

在场工作人员见状立即扑上去,将其摁倒在地合力制服并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潘某抓获。

潘某随后被东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5月25日被东莞市公安局逮捕。

9月5日下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现场的监控录像、打火机的侦查实验录像、证人证言均表明,潘某用可以正常打火的打火机试图在加油站内打火的行为,已经对作为公共场所的加油站造成了威胁,进而也对在场人员人身安全和现场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潘某辩称,他当时饮酒过多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了争吵,当时声称要点燃打火机只是想吓唬吓唬人,并没有点燃打火机的意图。潘某说,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不懂法,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后果会这么严重。事后,他也感到很后悔、很害怕。

加油站禁烟、禁火、禁手机,潘某三犯其二。有些玩笑是开不得的,就像飞机临飞前,有人随口说一句要“劫机”,也会立即被拿下。所谓作死,就是拿命开玩笑,世上没有后悔药,这下好好为自己的愚蠢行径负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