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l,醉駕司機:都是啤酒鴨的「鍋」!

半島記者 劉玉凡 實習生 擺潔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

9月20日晚,城陽區雙元路中段,城陽公安交警大隊流亭中隊與派出所20餘名警力設點夜查,在“雙節”前嚴查酒駕、醉駕等交通違法行為。記者瞭解到,當晚城陽警方合成勤務設置3處夜查點,共查獲10名酒司機。

當晚9時30分左右,一男子駕駛一輛白色小轎車,沿雙元路北向南駛至夜查點處被民警攔下。民警打開車窗後,聞到車內司機滿身酒氣,隨後駕駛員被帶到測試點,經吹氣測試,乙醇含量為120mg/100ml,該男子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但男子被查後喊“冤”,稱其只是用餐時食用啤酒鴨、喝了半瓶啤酒,自認為達不到酒駕標準。隨後,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抽取血樣,強制醒酒。

民警對吳某某進行酒精測試。

民警稱,不管涉酒男子理由真假如何,檢查酒駕時是以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標準,而不是以駕駛人飲酒多少或食用所謂啤酒鴨為依據。駕車時駕駛人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mg,小於80mg,為飲酒駕駛;駕車時駕駛人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為醉酒駕駛。

據瞭解,駕駛員吳某某28歲,山東濟寧人,暫住城陽從事建築行業。據稱,當晚吳某某準備開車回家,其朋友為吳某某送行,兩人一起到飯店吃飯,吳某某自稱喝了半瓶啤酒,食用了啤酒鴨。隨後,吳某某飲酒後開車去李家女姑社區購物,途經雙元路被民警查獲。吳某某因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刑責,其駕駛證也將被吊銷。

不久後,在同一地點,一輛小麵包車沿雙元路北向南駛至夜查點三四十米處,該車突然拐入路右側一公司院內,民警懷疑該車司機涉嫌酒駕,急忙組織警力趕到院內,將該車查獲。民警打開車門,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駕駛人是個27歲左右的男青年,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該男子在車內翻了幾次也沒找到,被民警帶到測試點,經呼吸測試,酒精含量為71mg/100ml,該男子在測試單簽下一個劉某某的名字。

民警對劉某進行酒精測試。

民警在核對駕駛人信息時,發現其從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次日,民警將劉某某傳喚到中隊,劉某某對飲酒後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瞭解,劉某某27歲,戶籍山東菏澤,在城陽區打工。據稱,當晚與同事在公司喝了酒,當晚10時許,劉某某飲酒後開車外出接人,途經雙元路遇民警夜查,右轉彎跑進公司院內被民警查獲。9月21日上午,劉某某涉嫌飲酒後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城陽警方依法合併處行政拘留15天,罰款200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雙節”期間仍是酒駕、醉駕高發時段,不少駕駛人認為夜間沒有警察執法,或者覺得自己少喝點沒問題,所以抱有僥倖心理。請切記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開車,文明駕駛、安全出行,警民攜手共同營造“雙節”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