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道旅游、收受礼金……厦门节前通报四起违纪问题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昨日,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不踩纪律“高压线”。

1.厦门市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汝勋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12月14日至19日,林汝勋带队市文联考察团赴广西南宁、百色等地学习考察期间,绕道崇左市德天瀑布旅游景区等地旅游,并将绕道旅游产生的租车费等费用在市文联报销,共计5420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市文联违规租用超标车辆作为林汝勋的公务用车,并将产生的部分租车费用2.65万元在林汝勋分管的单位报销;林汝勋明知市文联的租车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且租用车型超过标准,仍继续使用该车辆。2018年9月,林汝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湖里区江头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工会主席、人民武装部部长汪益华购买葡萄酒用于工会聚餐问题。2016年3月,汪益华违规使用工会经费7200元购买20箱葡萄酒;当年的“三八”和“五一”节期间,汪益华将其中的7箱葡萄酒用于街道工会职工聚餐。2018年6月,汪益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厦门市第二看守所二中队主任科员李文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春节、中秋节及2015年春节期间,李文艺先后三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0.5万元。2018年7月,李文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厦门港务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苏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2016年中秋节前,林苏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及现金,共计1万元。2018年7月,林苏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记者康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