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美国胡闹,会被警察当场击毙吗?

这是来自今日头条的提问,我的回答是,当场击毙到不至于,立即戴上手铐带回警局,倒是正常之举。

还是举几个例子说明吧。这是前几年的一个案例:

黑人小女孩萨雷沙,是佐治亚州米利奇维尔小城的湖边幼儿园的学生。小萨雷沙突然大发脾气,不停撕扯墙上的东西,乱丢书本和玩具,踩踏碎纸机。

警察说,她撞倒的一个架子砸伤校长左腿,并试图打碎玻璃架。但没有人提到萨雷沙为什么会大发脾气。

随后,学校打电话报警,一名警察赶到校长办公室后,试图平息萨雷沙的歇斯底里,但是并没有奏效。接着,她就被双手反背背后并戴上手铐,由一辆巡逻车拉走。警察局长称,让萨雷沙戴钢制手铐是迫不得已,这是按照警务条例采取的必要行动。

再举一个例子:

《纽约时报》曾报道过一个案例,纽约市皇后区一位华裔妇女因为8岁的儿子没有做作业,用扫把打他,孩子身上留下了伤痕。第二天,学校老师发现了这名孩子身上有伤,就向纽约市儿童服务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当天晚上,警察来到她家,把她的3个孩子一起带走,送交儿童收养机构。这位华裔母亲不仅要忍受和孩子分离的痛苦,还要花钱请律师帮助她到法庭上索回孩子的抚养权。

第三个例子:

美国的一对华裔夫妻就因半夜 扭打吵架,被警方双双拘留。当晚,有邻居报案称,住在邻栋的一对华裔夫妇大声吵闹,更有女子用中文喊 “救命”!

警方接到报案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举报地址居住的中年夫妇均挂彩,男子脸上、手臂都有不同程度的抓痕和红肿,而女子右侧肩膀有明显淤血,脸上也有红肿。

警方随即将两人双双带入警局拘留调查。

这些,都是小事儿,但美国的警察都会管。所以,在酒店这样的公共场所大吵大闹,显然是不合适的。瑞典警察的问题在于,不够厉害,没有直接带他们去警局。带回去,依法处理。在美国,会这样的。

因为,在美国犯罪是违法,违法了就是犯罪。所以在美国没有违法和犯罪之分,对女同事讲了一个让 她反感的黄段子,那也是犯罪,而且是性犯罪。正是因为一方面,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另一方面美国警察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严肃态度,导致了3亿人 口的美国,平均每年有2000万个刑事犯罪案件。所以说,美国是犯罪的地狱,是罪犯的天堂(源于对罪犯的人权和司法保护)。

我的公号,王冲【 wc6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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