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gchan
票據中介結構,不知道合不合法。本地也有一家是做這種業務的,但是並沒有在工商註冊,對於這種業務如何記賬,我提供一點我自己的看法。
主要用的會計科目: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主營業務收入。這裡的其他應收款,並不是記錄普通意義上的應收暫付款項,而是作為一個過渡科目。
比如,收購到承兌,購入價格肯定低於票面價值:
借:應收票據——123456號 10萬
貸:其他應收款 0.2萬
貸:銀行存款 9.8萬
為了反映某一張承兌的購進和賣出情況,最好用票號作為明細分類。
售出的時候,肯定會高於購進價格,做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9.9萬
借:其他應收款 0.1萬
貸:應收票據——123456號 10萬
這樣其他應收款科目就有一個0.1萬的餘額,這就是買賣承兌的收入了,可以轉入主營業務收入。
借:其他應收款 0.1萬
貸:主營業務收入 0.1萬
沒有做過這樣的業務,只是根據我自己的想法,感覺這樣做可以看出明細往來。如果有不對的地方,請多指教。
簡淨軒語
承兌匯票使銀行放貸更多,賺取利息更多,中國銀行的騙錢之一,國外沒有。比降準和放水厲害,把100元變成200放貸,不到半年拿不出,讓對方企業損失6個月的利息,甚至急用還倒貼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