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小朋友从香港来,叫做刘德华……

和刘德华的认识,是一个偶然。只是这样一个偶然,在我的记忆里,却依然那么清晰。

那时是一九八三年的秋天,台北新艺城分公司的公关W小姐,看公司还没有开新片给我拍,怕我闷,邀我出去玩。她说:“有一位小朋友从香港来,叫做刘德华,他在台湾没有朋友,反正你以后也会去香港拍戏,干脆明天大家一起出来玩,认识新朋友也好。”

她口中的这位小朋友这次是因为客串张彻导演的《上海滩十三太保》,从香港来台湾拍戏。那时他在香港演出的电视剧录影带,已经在台湾受到相当的欢迎,只不过大多数的人对于他的印象还不深刻。

我不喜欢应酬,借口说有其他的事情,婉拒了她的好意。不过她依然很认真地说:“明天是我的生日,你不来我会很失望喔!而且我还有邀请田×,晚上一起吃饭,再一块出去玩吧!”

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她。

第一天

第一次见到刘德华的时候,已经接近当天的傍晚时分。饭店的大厅的灯光和窗外的暮色融合在一起,有着慵懒而浪漫的氛围;“也许今天晚上会很好玩吧!”我心里忽然有这样的预感。

这时刘德华在我面前出现了,他穿了一件蓝色的牛仔裤,搭配着白衬衫,红格子鞋;我和他之间好似有默契的搭配;我也是穿了一件牛仔裤,白衬衫,我的布鞋是黑色的,肩上却披了一件红毛衣。他看到长发披肩的我,忽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眼睛一亮,这世界仿佛静止了,在这一刻,只有我们相对的两个人。他深邃的眼睛正一动也不动地凝视着我。

一路上,我一直感受到他炙烈的眼神正偷偷地盯着我看,被我瞄到,他却若无其事地转过头去。当我再次瞥见了他,他又像吸铁般地盯着我,一来一往,我和他的眼神数度撞个正着,他却像做贼被人发现一样,调皮地很快转过头去。可是他一直看我的眼神,就像是要把人穿透似的。我真的从来没有被男人这样看过,只觉得他好调皮,也很有趣,对他一点也没有防备之心。

·有技巧地送我回家

为了庆祝W小姐的生日,我们选在希尔顿跳舞。轻快的节奏,旋转的灯影,狂热的气氛,我真的很喜欢跳Disco,听到音乐的节拍就像个跳舞娃娃,早就迫不及待地奔进舞池,随着节拍摇摆,忘却一切烦恼。

在慢舞的间奏时,我才挥着汗回到座位。一坐下,跳舞娃娃的发条停止了,我安静地坐在那儿不说一句话,这时的刘德华却在旁边一直细心地默默地为我加水果。

“你很静。”他开口了。

“嗯。”我笑了一下,一字也没多说。

音乐的节奏流窜在我们之间的沉默中,他不放弃,主动找了一个话题:“我有些东西要买,我不认得路,不知道要怎么去!”

“你台北的朋友可以带你去呀!如果他们真的没空,你找我,我可以带你去。”

·刘德华要了我的电话号码

“可是……我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他的语气委婉而坚定。

从来没有人有这种方式向我要电话,我毫无心理准备,也不知道如何拒绝,就把电话号码给了他。

其实在我当时的感觉中,刘德华有些调皮,但是一个平实、言之有味的小男生。在当晚的舞会里,他很明显地看出其中一位受邀的小开想追求我,当时我并不清楚那位小开的目的,而聪明过人的刘德华,却不着痕迹地一直抓着我的红毛衣不放手,所以他走到哪里,我就只好跟到哪里。那晚我们真的都玩得很尽兴,散会时小开要送我们回家,刘德华还是拿着我的毛衣。

刘德华坐前座,我坐在后车坐,一路上只见那位小开对着我,指着一间间的房子,对我说:“这是我家的房子,这也是我家的房子……”小开不停地指东指西,不知不觉车已经开到了刘德华下榻的碧富邑饭店。刘德华下车后,小开要继续送我回家,为了礼貌,我从后座下车准备坐到前座。

想不到,刘德华却突然开了口对着我说:“我有样东西给你。”

刘德华不让我坐小开的车,他拿着我的毛衣,要我跟他下车。

我本能地下了车,他却说:“我送你回家。”

望着他手中的毛衣,我傻傻地跟他下了车。

当时我的家在新生南路,离敦化南路的碧富邑有好一段距离,我只是闷着头,一直快步走,一路上他头低低地跟着我,也不讲话。他当时有点胖,走到后来居然脚步沉重,在宁静的夜里,我听到好重、好重的喘息声。不知怎么的,我心里觉得好好笑,只是没敢表现出来。

他对那位小开在沿路上不断炫耀自家财富的态度耿耿于怀,他不知怎样表达自己的感受,只是简短地说:“其实我将来不会比小开差。”

这真的是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

终于,我们走到了我家的门口,也让他轻易地知道了我家的地址。

第二天

我们的爱情故事,真正开始于一只手表。

第二天下午他的电话来了:“你今天有没有空,我忘了带表,我想买一只便宜可以知道时间的表。”

对于他的来电,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让我有一股信任,却还期待他所带给我的惊喜。

我刚好没事,轻松地回答他:“好啊!我知道西门町万年大楼应该有这种简单的电子表。”

在电话中,他继续问:“晚上有事吗?”

“没事。”我说。

“你喜欢吃什么?”他问。

“我喜欢吃清淡一点的!我刚好知道有一家很好吃的日本料理,我请你去吃。”这时我想要把好的东西和他分享,尽地主之谊。

他立刻接口说:“那我等一下到你家楼下来接你。”

我很惊讶:“你知道路吗?”

他说:“我有地址,计程车可以带我来。”

挂上电话,我哑然失笑,对呀,他昨天晚上是送我到家门口的啊!

不久后,我们两人现身西门町。

我们话说得不多,吃完饭买单,他快如闪电地抢付了账;去到万年大楼,我挑了一只表,送给了他。

两人散步在西门町的街道上,他忽然问我:“你想看电影吗?”

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我马上回答:“好啊!正好有一部日本观摩片叫《细雪》,我很想去看,应该很棒。”

西门町的人还真不少,在拥挤的路上,我却发现有人轻轻碰触我的手,一次又一次,我几乎可以确定就是他,只是我几度回头望他,他却表现出一本正经,没事人似的。

我感到害怕,想看看那只怪手的主人到底是谁,他却是一脸很无辜的表情。我真的被他打败了,他那么的调皮,却还“演”得这么像,真是个很特别的男生。

(事后他向我解释,是他怕贸然地牵我的手,会被我拒绝,令我又好气又好笑。)

影片开始了,我们两人欣赏着《细雪》这部电影对于男女感情的细腻描述,在黑暗中,却也感应到彼此的情愫正在默默地交流。

散场时,灯光一亮,我俩才一站起来,就撞见提拔我进电影圈的平鑫涛、琼瑶夫妇,他们两人对我报以和蔼的笑容,其实和朋友出来看电影本来就没什么,但不知怎么的,我当时却紧张慌乱的不知如何是好。

第三天

他又打电话跟我说:“我想买一点乳液,我没带乳液来。”

我说:“不用买了,我家好多瓶,你拿一瓶去用好了。”

他又再次来到我家。拿着乳液,还待在我家里,没有准备离开的意思。

我当时呆呆的,觉得两个人伫在原地怪怪的,又想要跟他多相处一下,便自作聪明地提议说:“我要去买面包,我送你下去。”

他有点腼腆,不得不跟我下楼。

以后的日子,不管他开不开工,他总会找个小借口,到我家里来一下,他前前后后来我家拿了好几次乳液,还有面速力达母等小东西。

最令人感动的,是他常常跑到我家楼下,打电话上来,告诉我他人已在楼下,丢给我一个大大惊喜。不知不觉,他已经成为我生活上一个重要的寄托。

第四天

这一天送我回家的路上,他问我:“明天你要做什么?”

“我一早就要起来拍‘声宝录放影机的广告’。”

他说:“我明天正好也是早班,那我明天收工后来找你。”

第二天的早班令我们不得不减少相处的时间,忽然觉得好舍不得。

第五天

我刚收工回家,妆还未卸,整个人还累得摊在沙发上,他的电话就来了。

他兴奋地说:“你在家啊!我收工了,我来找你。”

他来到我家时,我刚好煮了一锅红豆汤,心想招呼客人嘛,顺口问他:“你要不要吃?”他很快地喝完一碗,一碗又一碗,我越盛汤就越有成就感,不知不觉原本一锅红豆汤已见到锅底,天哪!没想到他胃口那么好!我吃惊地看着锅底愣在那里发呆。

接着,我们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开始谈天说地,聊着我们共同的兴趣、喜欢的小说,还有对人生的看法。刘德华聪慧细心,我谈任何话题,他都有令我感动的回应,我们越谈越开心,越谈越感到彼此心灵的接近。

我喜欢夜空的宁静。在浪漫的夜色中,我常常觉得自己是属于浩瀚星座中的一颗小星星,一闪一闪的对着爱我的人,在述说着心底最深沉的心事。我们海阔天空地谈天说地,心胸坦然地面对彼此,是最深处灵魂的交流。

通常是他先打开话匣子,当时生涩的他,不知怎么开启第一个问题,他想到了运动的话题切入。他问我:“你喜不喜欢打篮球,喜不喜欢运动?”(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第一位女友是打篮球校队的。)

我回答他:“不喜欢!不过,我喜欢游泳,喜欢看书、看小说。”

很巧,游泳和看小说也是他的爱好。

然后,我们互动的话题又从两人都喜欢看的小说开始谈起。我从小就是金庸小说迷。我聊到金庸,他也爱谈金庸;我谈张爱玲的小说,他也告诉我对张爱玲的看法。谈到了张爱玲,我表示了自己对爱情的看法,那就是敢爱、敢恨,就像我永远喜欢的黑、白色系,我认为爱情的表现应是果敢、有主见,于是我侃侃而谈,想要对照两位不同作家对爱情的诠释。

我先聊到金庸。我说:“我喜欢金庸小说的《神雕侠侣》。”

他兴奋地接口说:“我在香港刚刚演完《神雕侠侣》这部剧集。”

我很惊讶:“真的?你演谁?”讲到我最爱的小说,让我更加聚精会神。

“我演的是杨过。”

“啊——!”短暂的错愕,我一下子不知怎么接口。

我因为非常投入地在谈金庸,所以完全没留意原来这是刘德华自己演的角色。尤其是谈到《神雕侠侣》这本小说的爱情,我认为这是金庸的爱情小说中写的最美的。我迷恋《神雕侠侣》中杨过这个人物;甚至对小龙女更为着迷。只是一时没想到刘德华会饰演这个我最欣赏的角色,不过,意外好像大过于惊喜,我眼前这位爱我的男生居然饰演杨过?其实对我来说,倒也不这么的重要,不管他演任何人,他在我心目中还是一样的刘德华。

我告诉他,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一直是我心中崇拜向往的爱情故事。

小龙女从小在与世隔绝古墓长大,完全不懂社会礼教,所以她的个性离经叛道,不通人情世故。不管世俗反对的她,爱上贫困出身的徒弟杨过,后来小龙女因杨过而中了情花毒,被打入爱情谷,杨过以为小龙女死了,他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功成名就成为一代大侠;而十年后两人在谷底重逢,杨过已满头白发,带着依然对爱情痴心纯真专一的小龙女,一起重返人间,两人的爱情摆脱不了世俗的干扰,却无怨无悔地坚持。这样的爱情,深深撼动着我内心某些相似的情愫,而我又何尝知道,这般的情结竟会成为日后左右我爱情之路的主要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