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让“雷锋”千千万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国内某城市在地铁上两个国人在互殴,周围全是吃瓜群众,只有一个老外在拉架。

我不关心他们为何大打出手,也不关心事件最后如何处理的,我感兴趣的事,一个老外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来阻止这场闹剧,而国人都避而远之,为什么?我们与老外真真不同的是什么而造成这样不同结局的处理方式?有些人想必会说国民素质低,或者国人本来就喜欢看热闹,或者中国固有明哲保身事不关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中国这样的思想一直存在了太久太久。

但我觉得这还不是根源,真正的根源小编觉得应该是法律!国民教育素质的提高教会了大家不该做什么,而不能告诉我们发生了有些事情,而去怎么去借助法律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所以,提高法制意识,维权意识才是根本,国人我相信都是特别热心的,但往往处于顾虑太多的局面,顾虑什么?大家都知道,搞不好还会把自己也会牵连进去,所以才会处于这样的无视状态。法律的健全和国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才是解决根本,才会有真真有爱心的人敢去,心里踏实的去献出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