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開徵已經毫無懸念,無非是時間早晚問題。但是,如果房地產稅真的開徵了,恐將面臨新的三座大山。
一、有心無力:房子很值錢,人均收入低,不夠繳房地產稅的怎麼辦?
目前最新的口風是按照房價估值來徵稅,這真是震天雷啊。要知道北京市值不到千萬房子已經不多了,按照1%徵收也是10萬啊。而且咱們國家有個特點,房屋總價值高,人均收入低。要知道今年北京平均工資只有9791元,一年一個工薪人員收入也就10萬。這對於一家只有一個勞動力的家庭簡直就是滅頂之災。日常開銷怎麼辦?老婆孩子,老人怎麼辦?一邊苦逼的還放貸,一邊繳納房地產稅,中產好酸爽?
二、束手無策:不繳房地產稅你能拿業主怎麼辦?
在房地產的流轉環節,稅費種類繁多,土地增值稅的稅率高達30%~60%,再加上5%的營業稅和33%的企業所得稅,企業的實際平均稅負水平達到40%以上
三、摩擦加劇:徵收成本或高到無法想象
作為三農領域的關注者,我想起了農業稅是如何取消的。當時很多農民就是都不繳農業稅,徵收人員一遍遍的去催收而無果,有的拉走農戶的豬抵稅,造成了劇烈的社會摩擦,甚至個人的確出現了收上來1塊錢,但需要1.2元的徵收成本,直接導致農業稅徵收成立賠本的買賣,既賠了錢,又造成了社會不穩定。
重溫歷史房地產稅徵收或許也將面臨同樣的情況。數十種產權的房子如何合理徵收?房屋評估是否讓業主方接受?評估成本如何降低?如何確定免徵部分?當70年到期,房子破爛不堪的時候要不要退稅給業主?甚至極端悲觀的情況,不能排除房地產稅立法後直接退出作廢的可能性。
親,看文章累了吧,休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