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祖是如何成爲官方認可的神明的?

凱風自南247182370


古代官方的祭祀語言中有一常見的詞,即“淫祀”,指的是不符合中央禮制規定的祭祀。一般來自民間的神祇較容易被中央貼上“淫祀”的標籤,但是凡事總有例外。畢竟連《禮記》都說:“夫聖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如今仍流行於東南沿海地方社會的天妃媽祖,其實最早就是起源於福建的地方神明。

媽祖究竟是如何一步步從地方走出來,被納入官方祭祀體系的?這一切都源於媽祖在地方的影響力之大,這是其“國家化”的起點。媽祖作為民間祭祀對象時,多次幫助出海的民眾度過危險,所以其在福建的信眾不斷增加,聲名遠揚。


南宋宣和五年(1123年),有一名為路允迪的官員在奉命出使高麗的途中,遇上狂風大浪,路允迪所乘的船幾乎覆滅之時,竟得海上女神相助,平安度險。事後,同行之人告訴路允迪,保佑眾人的正是“聖墩之神”媽祖。脫險後的路允迪便向朝廷奏明情況,而後朝廷特賜莆田寧海聖墩廟廟額“順濟”。


至此,媽祖已然得到了官方的認可,此後,媽祖因為靈蹟昭著,不斷受到宋廷加封,《宋會要輯稿》皆有所記載,媽祖的封號有“靈惠夫人”、“靈慧昭應夫人”等等,最後發展到八個字之多。南宋時期的媽祖雖然還沒有完全納入朝廷祀典,但是就一個地方性神明而言,無疑是已經獲得了有利於其提高地位的“官方認證”。

元代,媽祖的地位繼續上升,這和元代重視漕運以及泉州港貿易相關。所以,與之相應,元代對媽祖的加封均是強調其“海神”的職能,每一次加封賜額都與媽祖護海、護漕之靈有關。早在至元十五年(1278年),便賜封號“護國明著靈惠協正善慶顯濟天妃”,“天妃”是皇天上帝之妃,與天同齊,其地位之高顯而易見。元代是媽祖被納入朝廷祀典的時期,媽祖的信仰已完全被官方接受。

時至明清,媽祖的官方地位愈加穩固。因為明清兩代諸如鄭和下西洋、與海外藩國來往、海盜作亂、倭寇侵擾一類的海上國事較多,這些與航運有關之事紛紛需要祈求媽祖保佑,朝廷因此愈加重視對媽祖的祭祀。明代自永樂起,朝廷就將航海神媽祖列入京都祀典,此外,媽祖也是福建以外許多地區的官方祀典,說明其影響範圍已非常大。清代,由於媽祖在清廷收復臺灣一事上功不可沒,朝廷默認了大臣關於媽祖加封為後的奏請。


天后媽祖終是一步一步完成了她在官方祭祀系統中的進階,地位空前顯赫,影響力延續至今。


參考文獻:

鄭麗航:《宋至清代國家祭祀體系中的媽祖綜考》,《世界宗教研究》2010年第2期。

蘇亞紅:《“媽祖”形象和名稱演變的歷史研究》,山東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