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核心系统被盗取717 .9万!银行技术处长难辞其咎!

利用职务便利,编写“计算机病毒程序”植入华夏银行总行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非法取款717.9万元! 谁会想到这是银行技术处长所为!


1975年出生的覃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在银行系统工作,事发前在华夏银行开发中心担任三室的处长。


2016年11月份,他利用开发中心内的电脑编写了一个后台程序,擅自将其放在银行主系统上,他称:“编写这个程序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银行核心系统是否在跨行ATM机取款后,取款成功但不会计入账户的漏洞”

但当他发现这一核心系统有漏洞时,并没有向上级汇报。而是利用职务便利,在华夏银行总行核心系统内植入计算机病毒程序,使跨行ATM机取款交易不能计入账户,之后成功取款717.9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从2016年11月到2018年1月,覃某前后取款1000多笔,共计717.9万元。对于取钱的目的,覃某称:“一开始就是想做测试,后来拿取出来的钱还了外债。”



2017年3月,覃某从亲戚、同事手中借钱买了一处商铺。手头资金很紧张,于是同年5月开始,覃某起了歪心思,陆续利用“测试卡”取款还钱,部分钱还另外买了理财以及借给朋友开店等等。


而这张“测试卡”又如何得来? 覃某表示,自己歌厅喝酒认识的领班,原本是想找个兼职,接一些培训的工作,就跟领班张某说让她办了张卡给自己用,给了她500元。就这样覃某还是犯错了!


银行规定测试需测试卡,并要经过报批审核,再由指定的人办理银行卡作为测试卡,而覃某称“我当时觉得正常的测试太麻烦,就没有向单位汇报。”


2018年1月底案发后,覃某将其2013年购买的一套位于北京大兴的房子抵押给朋友,从朋友处获得550万元,加上从其妻子处拿来的190余万元,一起转到了他取款的银行卡内。


对此,检方认为,覃某的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责。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到八年,不过此案未当庭宣判。


明明可以靠技术吃饭,为什么要靠非法手段?覃某现在最最最后悔的就是当初自己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自己发现了这个系统漏洞!不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眼下谁来照顾他的妻子和9岁的女儿成为自己最痛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