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組建的司法廳召開幹部大會
宣佈領導班子成員任命
11月5日下午,重新組建的四川省司法廳召開幹部大會,宣佈領導班子成員的任命。
《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明確,將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改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作為省委議事協調機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司法廳;省司法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省司法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重新組建的司法廳的領導班子成員包括:
劉志誠司法廳廳長、黨委書記
王 彬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副書記
王 強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何 華司法廳紀檢監察組組長、黨委委員
王 飆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孔祥貴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
周 芳司法廳副廳長(掛職)
任立新司法廳政治部主任、黨委委員
潘奇峰司法廳機關黨委書記、黨委委員
安家愛司法廳黨委委員、省戒毒管理局局長、黨委書記
圖源:川報觀察
圖源:川報觀察
新組建的省生態環境廳召開幹部大會
宣佈主要領導職務任免
11月5日15時30分,新組建的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召開幹部大會,宣讀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任免職通知,具體如下:
省委同意:
於會文同志任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
李嶽東同志任生態環境廳黨組副書記;
彭勇、張馨、高潔、雷毅、李銀昌、龍仕榮、董曉輝、趙樂晨同志任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
龍仕榮同志任生態環境廳機關黨委書記。
原環境保護廳領導成員有關領導職務因機構改革自然免除。
省委同意:
張馨同志任省紀委監委駐生態環境廳紀檢監察組組長。
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決定任命:
於會文為生態環境廳廳長。
省政府決定任命:
於會文兼任四川省核安全管理局局長。
李嶽東、彭勇、高潔、雷毅、李銀昌為生態環境廳副廳長。
董曉輝為生態環境廳核安全總工程師。
趙樂晨為生態環境廳總工程師。
因機構改革屬於合併的、不再保留的或者更名的省政府工作部門及直屬事業單位(含掛牌機構、內設機構),其領導成員有關行政職務自然免除。機構改革部門的其他現任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分別對應擔任新單位的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正式掛牌
11月5日下午4時許,新組建的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正式掛牌。副省長楊洪波出席掛牌儀式。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四川省機構改革方案,為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生態環境質量的持續好轉,我省在原環境保護廳的基礎上,整合省發展改革委的應對氣候變化和減排,國土資源廳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汙染,省水利廳的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汙口設置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農業廳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汙染治理等職責,組建新的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同時加掛四川省核安全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環境保護廳。
掛牌後,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汙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監督管理汙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全省環境保護督察等,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圖源:川報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