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硕:老舍不是北京人

王朔很反感人家拿他和老舍比,更反感人说他是京味文学的传人。

他说得对,新北京和老北京不是一码事儿,小羊圈胡同与复兴路29号更有天壤之别。

王朔与老舍这个命题中包含了“革命文化”对中国城市的大规模改造,乌托邦梦想强行扭转了因聚居、商贸衍生出的“城市”本质,其彻底程度远超过当年满洲人对北京的重装——那时京城的市井娱乐、士大夫文化统统被限制在称为“宣南”的保留区。

这一回,城市无论大小,全被分隔成大大小小的“单位”。“大院”不是胡同,“新村”也不是弄堂,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说成“传人”,确实太像一种迂腐或别有用心的想象。

与王安忆相比,王朔更缺乏对城市前世与老舍等前辈作家的敬意。

他借朋友之口说,老舍写北京“从来都是置身事外的,观察家式的,多实感而少真情,是我们说的那种‘隔着玻璃看画’。”(《我看老舍》)

王朔独独推许老舍的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恰恰因为他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的好作品是那些“写他们家的事儿,他自己的事儿,一写就是从心里往外淌”的小说。

老舍与王朔还是有北京人的共性。鲁迅当年批评老舍“油滑”,其实油滑根本是皇城根儿下的文化特色。

旧北平,新北京,再怎么变,挨着天安门这点没变了。

“皇帝的新衣”如果发生在北京会怎么样?道旁会有七八个声音喊“他可什么都没穿呐”,谁说的?上哪儿找去?这种“说完话一缩脖”的文化习性决定了北京人的说话方式,就是王蒙说的“十分机智,敢砍敢抡,而又适当搂着——不往枪口上碰”。

老舍比王朔温和太多了,老北京的“范儿”究竟不同。

但老舍有比王朔拧巴的地方:他太想跟上时代。不光是说解放后,民国那阵儿他就很想跟上形势,新文化新思想。

五百年帝都,北京人喜欢为自个儿“找平”,把生活的凶残化为一笑,化为涮羊肉锅子里那点沫儿,就如《离婚》里的张大哥。

其实,王朔小说里的两套话语都是“反日常生活”的,一般人平时谁也不这么说话。

在我看来,两代同籍作家之间,更像是隔着时间隧道,争夺对一座城市的阐释权。

北京是在贫困中挣扎的市民的北平,还是兵家儿呼啸纵横的首都?

上海是摩登颓废的十里洋场,还是工厂林立的无产者大本营?

王朔说老舍不配称为北京作家,这毫无道理。CBD三里屯虽然不是什么好去处,确也是当今北京的一部分。

不能说只有你写的大院是北京,人家写的《骆驼祥子》,甚至邱华栋写的五星宾馆立交桥就不是北京。

照此推论,王安忆也可以说张爱玲、卫慧不配当上海作家。

一代人有一代人眼中的城市,勉强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