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取暖費能不能領?該怎麼領取你知道嗎?

進入11月,北方人除了這個時期要屯白菜,曬蘿蔔,更重要的是又到了一年的供暖期,供暖對於北方人來說是冬季最重要的事了。除了關注供暖每家每戶的室內溫度,還有一項取暖費補貼。

取暖費又叫冬季採暖補貼,屬於職工福利的一種,職工在職時由用人單位承擔。但是採暖費一般只是國有集體企業才有,現在很多私營個體外資企業都是沒有這一部分福利的。職工福利跟工資不一樣,不屬於強制性的,也沒有統一的標準,所以用人單位不發還真沒有辦法。

尤其是退休之後,所有養老保險待遇是由社保基金承擔。理論上講只要辦理退休,跟用人單位就沒有關係了。養老金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發放,更別說取暖補貼了。

不過很多地方的退休人員還是有冬季取暖費的,取暖費是由社保基金承擔。標準都是不一樣的。青島市是1700元,河北省是1240元,1400元和1560元三種檔次,陝西省市2360元,山西省3360元,青海省是3900元。

遼寧,吉林,黑龍江等三個省,養老壓力比較大,一直沒有社保基金承擔冬季取暖費。大連市是通過強制設立冬季取暖基金的方式。

關於獨生子女費,情況更特殊了。規定 用人單位承擔的獎勵費用,用人單位執行。

很多地方會在父母在職時,選擇每月發放額外的補貼;當退休時單給予一次性獎勵補貼,其他地方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給予相應獎勵扶助。

目前,其他省份都對符合條件的到達退休年齡後每月給予80元左右的補貼。這種做法還是很不錯的,而且相關標準也有提升的可能,廣州市有關標準已經提升到了150元。希望未來補助標準能夠越來越高,儘快普及到全國,這才是真正的惠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