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交警查獲一“違法王”
183起交通違法未處理
脫審脫保!
經過統計
違法行為以夜間闖紅燈居多,
此外還有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逆向行駛,違停等
該車累計記分高達579分
罰款累計約22500元
12月15日下午3時許,雲龍交警大隊六中隊的趙警官在金山東路巡邏時,發現一輛麵包車脫審脫保。
趙警官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趙警官查詢系統後大吃一驚:該車竟然有183起交通違法曝光未處理,堪稱“違法王”。交警隨後將該車暫扣。
經瞭解,
該車2016年9月保險到期!
2018年9月年檢到期!
目前處於脫審脫保狀態。
駕駛員楊某的駕駛證有效期到2018年7月,
存在違法未處理、逾期未換證和超分等情形。
這輛車從2017年12月起到至今,
一年來共有183起交通違法曝光未處理,
違法行為以夜間闖紅燈居多,
此外還有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逆向行駛,違停等。
從該面包車的曝光軌跡來看,這輛車在路上行駛完全將交通違法當成了兒戲,違法行為包括闖紅燈、逆向行駛、違章停車等等。該車未處理的183條違法違章紀錄,需要繳納各類罰款22250元,駕駛證記579分。
駕駛員楊某告訴民警,
這輛麵包車一直存放在一個建築工地上,
先後被七八個工人開出去辦事。
目前,涉案車輛因未年檢、保險過期,
已被交警暫扣在涉案停車場。
車主只有處理完所有的交通違法記錄,
交納所有的罰款才能取回車輛。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則》的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並在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這一規定,
一張駕駛證一次只能扣12分,
如果這579分都由車主楊某來承擔的話,
他需要重複考48次駕駛證,
這樣分數才夠扣!
其實罰款、扣分都不是目的,
安全守法意識的覺醒才是最重要的!
不然這樣一個駕駛員開車上路,
走到哪裡都是個不定時炸彈,
存在極大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