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11月有点冷。
我们6个合租的沪漂小伙伴周末回到一年前租房的川沙,不是闲得无聊故地重游,而是找到当初办理中国电信宽带的营业厅,按电信工作人员的建议,“尽快处理一下违约事宜”,以免产生更多的滞纳金。
“强买强卖”
事情要从今年6月底说起。租的房子要到期,我们打算从川沙搬到周浦,宽带在搬家前一个月就上不了网了,但是大家工作都忙,加上快走了就没管,赠送的IPTV那时也已经很久没有打开用过了。
搬新家后,我们在小区附近的南汇电信营业厅办理了新的宽带,100M包年1200元,相对去年的50M1400元性价比高多了。
然而就在上礼拜,上海电信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我们宽带费用得交了,已经产生了不少滞纳金。大家一头雾水,后来从客服那里,我们得知了以下的信息:
1、 川沙的宽带由于我们没有及时去营业厅办理停机业务,自动续约了;
2、 我们当时宽带未到期就不能用,属于网络故障,应该及时报修;
3、 无论这4个多月我们有没有使用川沙的宽带、IPTV,费用和滞纳金已经产生;
4、客服仅负责通知我们这件事,缴款或有异议需要到电信营业厅去,建议尽快。
大家都很气愤。
为什么在办理新宽带时电信工作人员不提醒我们已有宽带需要停掉或移机?
为什么在我们没有得到任何询问的情况下宽带就可以自动续约?
为什么续约后不立刻通知,而是等到产生了一大笔滞纳金才来催缴?
又是为什么,在百兆宽带资费更便宜的情况下,上海电信给我们高价续约低速宽带?
我们的“生活委员”也就是当初负责办宽带的小伙伴那天下班回来就去了小区附近的电信营业厅,却被告知“你们得到当时办宽带的营业厅去,我这里负责南汇的,你们原先的宽带违约啊滞纳啊什么的不归这管。”
无奈的妥协
等到周末,6个人“故地重游”。在营业厅,我们疑问很明确:
1、 宽带到期,上海电信是不是有提醒责任?
2、 宽带续约,上海电信是不是要事先询问?
3、 未使用服务却产生费用和滞纳金,是不是合理?
我们的诉求也很清楚:明确责任,不缴纳任何不合理费用。
这件事最终的结局并不如人意。
在川沙营业厅,我们的问题被反馈到店经理处,他们查阅了使用记录,发现正如我们所说从6月宽带未到期时就没有产生过流量,但对于自动续约产生的费用和滞纳金究竟如何处理却给不出个说法,经理建议我们再次致电10000号客服,寻求解决办法。
又是一顿拉锯战。
接近营业厅快关门的时候,10000号客服承认他们工作有失误,但他们查阅发现续约后曾发短信告知,是我们没有收到或没留意,所以费用无法全免,仍需缴纳一百多元的“违约金”,当初的路由器、IPTV机顶盒设备也要全部交还。
天快黑了,我们每个人都很累,还有些失望。我们接受了所谓的折扣,第二天生活委员又跑了一趟,还设备、交“违约金”。
宽带到期不会自动停,没交费、甚至没使用,都会产生接下来一整年的费用,并且你一天不缴费,就会多一天的滞纳金。这就是我们“被续约”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