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弒母男孩無罪釋放,“未成年”不應成為保護罪犯的護盾!

來說說這兩天最讓老鄭(頭條號:老鄭觀社會)震驚的一條新聞

——12歲男孩殺母案

到底什麼深仇大恨讓一個12歲男孩殺死自己的親生母親,這血濃於水的母子關係非得落得這樣一種慘絕人寰的下場。

事件回顧:

2018年12月2日晚,湖南沅江泗湖山鎮12歲男孩小吳因在家抽菸且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用皮帶打後,心生怨恨的他拿起廚房的菜刀連坎母親二十幾刀,母親當場身亡。

殺死母親後的小吳沒有選擇報警,他沒有驚慌,也沒有逃跑,而是將身邊母親的屍體鎖在屋裡,把作案的刀具丟進魚塘,自己換了身乾淨的衣服,還哄睡2歲的弟弟,然後在家住了一夜,期間還用母親的手機給學校請假。

隔天,外公來叫門時,他還謊稱母親出門不在家,最後還是鄰居提醒,外公爬窗戶上二樓才發現自己女兒的慘狀。

看到事態被發現時,小吳依然面不改色,堅持母親是自殺。直到警察審問的時候,他才道出了實話,原因就是“我恨她”。

小吳被逮捕後,就連現場指認他都氣定神閒,面無懼色,甚至還面帶微笑,讓人毛骨悚然。

他爺爺的反應在現場讓人大跌眼鏡,偷偷摸著小吳的臉,好像是對待一個搞惡作劇的孩子一樣,彷彿此事僅是一件小事。

他奶奶更試圖包庇他撒的謊,說不是孫子殺的,是出軌,被姦夫殺的。

2018年12月5日,小吳因未滿14週歲,沒有達到刑事責任的年齡,被無罪釋放,甚至連少管所都不用進。目前,教育部門希望小吳家屬將其轉校,當地人聽到消息都談吳色變。面對記者的鏡頭,小吳淡定的說道:“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造成這場悲劇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是何種教育和環境造成一個12歲的孩子能恨到手刃自己的親身母親?

或許我們能從這個家庭的個體中,找到存在的所有問題。

孩子是可恨的,孩子是可憐的,孩子是悲哀的……

一個12歲的孩子漠然地殺害自己的親生母親,很難想象他的內心世界是怎樣的,回不去的家,回不去的學校,回不去的村莊,一個可恨的孩子,一個可憐的孩子。

這是一篇讓人看了很痛苦的新聞,外出打工的父母、孩子的教育,現在已經上升到一個很嚴峻的問題。

有人說把孩子帶在身邊不就行了,說容易做起來卻很難,上班打工了,孩子怎麼辦,誰來接送上學,誰來輔導作業,就算是在城裡的孩子,又有多少個家庭能做到對孩子的關心,又能給孩子多少愛。

為了孩子不去打工,沒有了收入,柴米油鹽醬醋茶,偶爾的生病,孩子的教育,一個個現實的問題迎面而來?

孩子的成長與家庭的生存哪一個重要?我覺得有愛的孩子比有錢的孩子幸福。

事件發生後,孩子奶奶曾對外人撒謊:說是孩子母親出軌,是被姦夫殺害,與孫子無關。

全家人彷彿都是受害者,都在擔心孩子的上學問題,在採訪中,看不到悲傷,甚至沒提及事件被害者的一絲一毫,看不出是失去了母親的孩子、失去了老婆的丈夫、失去了兒媳婦的婆婆的樣子。悲哀的女人慘死後,像是無足輕重的外人,隨風消失。

這是家庭教育缺失導致失敗的悲劇,最可悲的就是這位母親,死在自己懷胎十月辛苦馱大的孩子手上,無法想象那個黑夜,母親經歷了怎麼樣的絕望與恐怖,自己的骨肉竟然變成一個魔鬼,用利刃一刀刀的砍向自己。

這是一起惡性的謀殺,如果該事件就此了事,是否以後未滿14歲就等於擁有免死金牌,就能無法無天,殺人放火,就等於告訴社會的潛在殺手:殺人可以無罪,因為你未滿14歲。

我們常常會在很多媒體看到很多熊孩子段子,“他還只是個孩子,別跟他一般見識”。

但是老鄭(頭條號:老鄭觀社會)想說“他是個熊孩子,千萬別放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