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調查機關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19年3月23日起,對原產於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
消息稱,調查機關裁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對中國的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中國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
消息指出,依據《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調查機關根據調查結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繼續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調查機關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19年3月23日起,對原產於日本和美國的進口間苯二酚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為3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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