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2%纳税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两个征收率,分别为3%和5%,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计征增值税。而且这也是税法中的一个常考考点,抓紧时间了解一下吧!

有哪几种情况适用3%征收率减按2%来缴税呢?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这种情况下,适用3%征收率减按2%来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销售旧货,这里了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如旧汽车、旧摩托车等,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纳税人是指旧货专营单位,因为如果是个人销售旧货是免税的。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拓展延伸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

例题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016年12月销售购于2008年10月份的设备一台,取得收入59000元

(2)2016年12月销售购于2012年12月份的设备一台,取得收入49000元

针对以上两项业务,该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是多少?

(1)59000/(1+3%)*2%=1145.63元

(2)49000/(1+16%)*16%=6758.62元

今天的知识点还是比较重要的,大家记得理解消化一下。

发布于4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