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反常必有妖?寧波銀行1305萬元"烏龍指"事件詳細解析

3月26日,寧波銀行小幅高開,開盤價為20.5元。開盤後,股價跟隨大盤一路走低,收於19.83元/股,跌幅為3.03%。盤中,寧波銀行卻出人意料地以跌停價18.41元成交了7090手,成交金額為1305.27萬元,成為A股市場上又一起"烏龍指"事件。

對於事件原因,市場上眾說紛紜。我作為一名金融從業人員,對各種金融現象都很感興趣,這一反常事件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心。為此,我特意去深交所的網站下載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試圖從交易機制層面去探究事件背後的原因。下面,是我對這一事件的詳細解析。

寧波銀行盤中"跌停"一幕,實屬反常。

證券市場上,股票價格的上下波動很正常。但寧波銀行作為一隻公認的優質股票,盤中卻突然"跌停",確實非常反常。反常之處在於,這筆交易的賣方原本可以按遠高於18.41元的價格,正常賣出手中的股票。為什麼這麼說呢?

在A股交易當中,1手為100股,7090手即70.9萬股。這一數量雖然不小,但對於流通A股數量高達46.31億股的寧波銀行來說,佔比卻不高。3月26日,寧波銀行的成交量為22.34萬手,這一筆7090手的成交,僅佔到當日成交量的3.17%。正因為寧波銀行股票盤子大,流動性好,所以說這筆交易的賣方原本可以正常賣出手中的股票。而由於這一"烏龍指"事件,賣方損失超過一百萬元。

3月26日,寧波銀行股票成交均價為19.93元,假設賣方正常賣出的均價正好為19.93元。

損失=(19.93-18.41)元/股×7090×100股=1077680元

事實上,如果賣方分批次正常賣出,成交均價應該還要高於19.93元。損失一百多萬元,這是多麼昂貴的一次操作啊!

對於事件的原因,有人說是利益輸送,有人說是老鼠倉跑路,還有人說是配資盤倒手……莫衷一是,眾說紛壇。

但是,我在仔細研究《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後發現,這一"烏龍指"事件是操作失誤造成的可能性更大。原因如下:

1、 如果是為了倒手,完全可以選擇大宗交易進行。

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就可以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條件。寧波銀行這筆交易金額高達1305.27萬元,完全滿足條件。此外,協議大宗交易雙方可以互為指定交易對手,協商交易價格及數量。對於成交價格,只要在當天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都可以。

也說是,如果張三就想在3月26日按跌停價的價格,把7090手寧波銀行股票賣給李四,雙方約定好,走大宗交易即可完成。

由於大宗交易不會在實時行情中體現,影響很小,完全不會像"烏龍指"事件這樣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如果真是為了利益輸送或是倒手,從理性的角度來說,顯然是大宗交易對交易雙方更為有利。

大家可能會想,在二級市場交易是否可以逃避監管呢?A股市場的賬戶體系對監管來說是完全透明的,監管部門如果想查這起"烏龍指"事件的買賣雙方是誰,可以說是易如反掌。

2、 寧波銀行股票交易活躍,在二級市場倒手的風險很大。

可以肯定的是,這起"烏龍指"事件的賣方在18.41元價格掛的賣單不止7090手。為什麼這麼說呢?不是隻成交了7090手嗎?

按深交所的交易規則,連續競價時段,當賣出申報價格低於集中申報簿當時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簡單來說,就是當有人在跌停價的價格掛了大量賣單以後,只要在跌停價上方有買單,都按買單的申報價格進行成交,此時的成交價格高於跌停價。只有在所有高於跌停價的買單全部成交以後,才會以跌停價進行成交。所以說,這起"烏龍指"事件的賣方在跌停價格掛的賣單,肯定是多於7090手的。

這也就意味著,在二級市場進行倒手的風險很大。假如張三想以跌停價的價格,賣1萬手寧波銀行的股票給李四。實際上,李四接到的股票可能只有9千手,剩下的1千手則被其它的買盤接走了。

還有一點,如果只是為了清倉,也用不著這麼著急,一下子以跌停價的價格賣出上千萬元的股票。寧波銀行股票流動性這麼好,完全可以慢慢出手。如果不是操作失誤,誰會跟錢過不去呢?

綜合上面三點原因,我認為這一"烏龍指"事件是操作失誤造成的可能性更大。按咱銀行人的說法,這屬於操作風險。

以上是我對這一事件的解析,如有不當,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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