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錯抓14天”,警方迴應

17歲男生人在廣西柳州上學,卻莫名被指參與一起發生在三江縣涉嫌尋釁滋事案件,還被列為了“網逃”。老師和同學為其提供了不在案發現場的證明,在被警方羈押14日之後,17歲學生小龍終於被釋放。

事後,小龍及其家屬質疑三江公安局在辦案過程中存在超期羈押等情況。

昨天(4月1日),廣西柳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柳州公安 發佈通報稱,已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


今年2月23日,家住三江縣獨峒鎮玉馬屯的龍先生,突然接到兒子小龍同學電話稱,小龍和他們在柳州谷埠街一家賓館開房休息時,被警察抓走了。焦急的龍先生幾經打聽,才從柳州警方得知,小龍因於去年8月24日晚在老家玉馬村涉嫌一起尋釁滋事案件,被當地警方列為“網上逃犯”而落網,已被移交三江縣獨峒派出所處理。

龍先生仔細回想,去年8月24日小龍正在機械學校參加軍訓,根本不在老家,很可能是警方抓錯了人。於是,他趕緊找到機械學校向小龍的班主任馮老師反映。學校決定為小龍作證,因為小龍沒有作案的時間。






2月28日,馮老師攜帶學校出具的證明,和4名同學帶上相關書證,先後趕到三江縣獨峒派出所自願為小龍作證。3月9日,小龍接到當地警方出具的《終止偵查決定書》稱,三江縣警方辦理玉馬村尋釁滋事案,經查明情況後,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決定終止對小龍的偵查。三江縣看守所同時以不應對小龍追究刑事責任為由,給其出具《釋放證明書》予以釋放。至此,小龍被羈押達14天。



記者分別與三江縣獨峒派出所和三江縣公安刑偵大隊聯繫得知,去年8月24日晚至25日凌晨,玉馬村發生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幾名外村人與玉馬村的年輕人發生衝突,被玉馬村一群年輕人毆打,兩輛摩托車被砸壞。受害人報案後,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案立案偵查,並抓獲了其中幾名犯罪嫌疑人,但仍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外逃。

之後警方根據受害人描述,及犯罪嫌疑人同夥指認,稱小龍涉及該案,於是將包括小龍在內的幾名嫌疑人列為“網逃”,因此導致小龍在2月23日在柳州被警方控制。

獨峒派出所負責人告訴記者,後經警方進一步偵查,最終確認小龍沒有涉案,決定將其釋放。





綜合自@柳州公安、南國今報(nanguojinbao,記者 王緝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