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278829606
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是以家庭為單位的承包政策,不是以個人為單位的承包政策,一般是,減人不減地,增人不增地。不論因啥原因戶口本上的人員有所變動,家庭承包的土地應不會有任何調整變動,還是歸家庭所有成員承包使用,除非家庭中已經沒有任何成員,那就,另當別論。
如果女兒的戶口還和父母的在一起,即使女兒已出嫁它村,已不是本村人,那女兒還是有承包土地使用權的,除非她自己不願意再承包使用,別人是沒權剝奪,干預的,如果父母去世,戶口簿上已無任何家庭成員,一般情況,父母承包的土地會被村集體收回,另做安排處理。
西北糖果
這個問題涉及到三個方面的承包權問題。
(一)第二輪分地時,如果二個兒女是否分戶,如果己分戶,各自都分得了土地,哪麼父母就是獨立戶口,土地承包法規定,全戶人員消亡,村委會有權收回土地。
(二)如果第二輪分地時,兒女沒有分戶,兒女有權繼承父母的承包地,因為,新修定的土地法規定,進城務工人員,村委會不能以農民工不在村為理由,收回農民的土地。
(三)如果第二輪分地時,兒女戶口在父母名下,其中兒女已經成為國家公務員,我們這裡規定,公務員不能繼承農民承包地。只有農村戶口的兒女才能繼承父母承包地。
老頭156934080
當然是國家收回呀!
土地本來就是根據人的戶口分的,每個人頭分多少地,也就是這個人的生產資料,他的人走了,國家會把土地收回,再次分給需要的人,作為生產資料的。
他的兒子在外面有單位的話,單位是給他生產資料了呀,戶口不在這的話,肯定不會留給他的,女兒在外村也一樣,是分到生產資料了呀,不會留給她的。要是都這麼留下去,真正戶口在這的就都沒有田了,那現實在本村的人都不能生活了,沒有生產資料呀?人不在了,土地都是國家的,不是繼承下來的東西,不屬於個人。
姐妹在農村YD
土地承包未到期之前可以流轉出去,到期之後村上會收回你的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上的建築物則只能修茸,不能重建。房屋倒了之後宅基地則會被村級集體收回
珠珠22484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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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快樂58359
我和我父母分地時分到一起我們是兩戶口現在父母不在村上讓我們每畝交350元請問合不合理
曹峰646
可以流轉出去或者可以承包給別人,也可以有償退出土地承包權
小李飛刀142621164
這個問題我早已回答,承包的土地有村委會收回。
吳其龍64355460
村裡收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