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年鉴】大区域协调:新时期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趋向分析——兼论区域经济政策“碎片化”现象

丁任重,陈姝兴.大区域协调:新时期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趋向分析——兼论区域经济政策“碎片化”现象[J].经济学动态,2015(05):4-10.

我国区域规划制定在21世纪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规划区域数量剧增,种类繁多,规划目标功能强化和更加多样化,区域经济政策也更加注重地区特色优势。同时,区域规划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着区域规划政策碎片化、普惠化、非动力化等问题。未来的规划要联系国家总体规划,不仅要有区域的个性化,更要注重大区域协调发展,把握好战略性、大局性的基本取向;注重区域协调机制化,强化各规划间的有效衔接;未来规划还需要区域经济政策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依靠区域自身发展修炼,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发展的质量。该文认为,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制定机制和实施方式,形成科学化、制度化的完整配套体系,充分发挥区域经济政策在构建区域经济增长极、减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区域经济政策不仅要注重地区特征,更要注重大区域协调发展。区域的规划不应该成为国家总体规划的单纯叠加或者行业规划的重复要求,而是应该站在自身的优势特点立场上,在新的阶段区域政策不但更加精细化,而且更加强调区域经济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二,改变区域单元各自为政的局面。区域政策的中心思想是协调发展,即以先进地区的经济辐射带动和引领欠发达地区的进步,进一步缩小不同地区发展的差距。第三,健全体制机制,实现大区域协调发展。在组织机构的完善方面,建议建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代表组成设置一个独立的协同发展组织,负责该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执行、评价和完善。

第四,大区域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相协调。行政层级要趋向扁平化,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实现GDP的增长。

资料来源:《中国管理学年鉴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