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概况

南山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西部,介于纬22°24′-22°39′,东经113°53′-114°1′之间,行政区域东起车公庙与福田区相邻,西至南头安乐村、赤尾村与宝安区毗连,北背羊台山与宝安区接壤,南临蛇口港、大铲岛和内伶仃岛与香港元朗相望。东距汕头272.8公里,东南隔海距香港元朗5.5公里,东北距惠州61.6公里,西北距东莞61.3公里,西距广州102.4公里,西南距珠海、澳门59.1公里。

地形

南山区地处珠江口东岸,依山傍海,地势北高南低,平地、台地、山丘相间,从北向南可分为北部山丘盆地区、中部低丘台地区和南部孤丘平地区三级地形,由北向南逐级下降。

南山区主要山峰北有羊台山,海拔587米,中部有塘朗山,海拔430米,南有大南山,海拔336米。大部分为山前坡状台地,台面已微丘陵化,平缓的岗地相间分布;台地面积占40%,丘陵山地占30%,平地占20%,其余为滩涂水面。

南山区土壤以花岗岩风化土层为主,岩性为含石英砂粒的硬质粘土;谷地为风化土层,上覆1~4米厚的冲积和洪积松散砂性土,局部夹有砂层透镜体;沿海湾一带为滨海平原,地势较平坦,岩性为淤泥和砂层,因河流冲积和海相沉积而成,厚度一般10~15米,其下为基岩风化土层。

南山区境内有南头半岛,分为北部和东南部平原地区以及西南部大南山等山丘,两个地形小区面积约各占半岛面积一半。南头半岛南端从前海到后海有5个海湾,分别为月亮湾、妈湾、赤湾、蛇口港、东角头港。珠江口中有内伶仃岛、大铲岛、小铲岛、洲岛等一系列岛屿。

气候

南山区地处亚热带,滨临南海,属亚热带海洋

深圳南山区(5)

性气候,四季温暖湿润,雨水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22.4℃,最高38.7℃,最低0.2℃;一年中22℃以上时间长达七个月;一月平均气温14℃,七月平均气温28℃。全区年平均相对湿度79%,年平均日照时数2120.5小时。

南山区每年5~9月为雨季,一年中两次多雨期,一为五六月份的锋面雨,受海洋季风和低压槽影响,是中国汛期最早的地区。全年平均降水量1948毫米,平均降水天数150天。常年主导风为东南风,秋冬寒露风对本区影响较大,夏秋季台风较大,年平均1~3次,阵风最大十二级。

生物资源

根据2017年南山区政府官网信息显示,南山区土地总面积15000公顷,林业用地5894公顷,森林覆盖率44%。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厚壳桂、华南栲槠、林荷、鸭脚木,还有大榕树、大叶高山榕、凤尾葵、槟榔等。水果主要有木瓜、杨桃、番石榴、香蕉、橙子、龙眼、荔枝、菠萝,还有柑桔、柚子、桃、李、柿等。

截至2016年,南山区有鸟类、兽类、爬行类、两栖类野生动物28目69科282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的32种,蟒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森林群落蕨类、裸子、被子植物有90科275种,桫椤为国家一级稀有濒危保护植物,长源苏铁为珍稀野生苏铁种群。

矿产资源

根据2017年南山区政府官网信息显示,南山优质花岗岩储藏量达3000~3500万立方,石质坚硬、埋藏浅。

水力资源

根据2017年南山区政府官网信息显示,南山区内有横贯南北的大沙河,较大的水库有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另有牛淇坑水库、留仙洞水库、钳颈水库、碑肚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

人口

南山区常住人口少,暂住人口多;人口增长迅速(主要是移民增加),人口密度大;原地人口少,外地人口多;常住人口全为城镇人口。人口分布不平衡,总体是南密北稀,南部又集中分布于蛇口、南头、华侨城、沙河、科技园、南油等地。

2017全区年末常住人口 142.46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6.8 万人,其中户籍人口 89.44 万人;非户籍人口 53.02 万人。[3]

民族

南山区的民族主要是汉族。

语言

南山区常住人口来自全国各地,有多种方言,通常交流使用普通话。当地原住民主要方言为广府白话(粤语),西丽山区部分居民与蛇口南水社区居民讲客家话,蛇口渔一社区、渔二社区居民讲潮汕话。

南山,古称南头。秦汉之时,南山属南海郡辖;汉代南头为盐官驻地;三国时设置司盐都尉所,并在南头城修筑司盐都尉垒,称“芜城”。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析南海郡,置东官郡,辖宝安、兴宁等六县,宝安县治、东官郡治均设于城子冈(今深圳南头)。

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年),设屯门(军)镇,隶属安南都护府,镇治设在南头城;至德二年(757年),宝安县更名东莞县,属广州都督府,县治从南头迁到涌(今东莞县城)。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置东莞守御千户所,并在南头修筑所城(即今存之南头古城)。万历元年(1573年),析东莞县,置新安县,设治所于南头,属广州府。

清康熙五年(1666年),新安县并入东莞县,八年复置新安县,属广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新安县恢复古名宝安县,至建国前县治均设在南头。

1949年10月,南头为宝安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1953年,宝安县府迁往深圳蔡屋围,南头设区,隶属宝安,下辖石岩、蛇口、南头、西乡、沙河等地。

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置,南头区改名为超英人民公社,属宝安,辖区同前。

1959年,改称南头人民公社,西乡公社、西海(蛇口水产)公社分出。

1961年,宝安县划分为5个大区,南头区辖深圳、附城、沙头、蛇口、南头、西乡、石岩7个公社和国营沙河农场、地方国营铁岗林场。

1963年,撤区并社,为南头公社和蛇口(水产)公社。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成立深圳市,南头区为深圳市属六区之一。

1981年8月,起南头区属罗湖区管辖。

1983年6月,设县级建置南头区,行政管理设办事处,隶属深圳市。

1984年5月,办事处改称管理区。

1984年8月,分南头区,增设蛇口区,行政设管理局。

199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头管理区和行使地区级地方政府职能的蛇口管理局,组建成立一级地方政府南山区人民政府。

南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