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岞曲镇持续推动落实“河长制”工作

近日,内乡县岞曲镇政府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工作,让河长巡河工作真正得到有效落实。

一、出台红头文件明确责任。为了让河长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党委政府出台专门文件,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自然沟渠都明确规定,镇党委书记与镇长是总调度,负责领导辖区内的河长制工作安排,主抓领导是副总河长兼任河长办主任,负责河长制工作日常安排,各包村领导为所包村乡级河长,各行政村支书为村级河长,各级河长对自己分包辖区内的河流、胡泊、自然沟渠状况负总责。

二、搞好宣传,对辖区内的企业、商户、群众广泛动员宣传,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严禁没有采取措施直接排放,污染河流湖泊。如有违反现象,一经发现坚决按照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占用河道现象进行普查,对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对象下发整改通知,限期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在主要河段、库区设立河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控检查,各级河长必须定期巡河,如果发现辖区内的河流或湖泊发生有漂浮物、污染等状况,要及时组织保洁员及时进行清理。

四、建立巡查机制,镇河长办、水利站、双创办组成镇河道巡查小组,对辖区内的河道全面排查。定期召开各级河长专题会议,汇报巡河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河长巡河记录。

贯彻落实“河长制”是保障全镇“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有力举措,岞曲镇党委政府将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整合环境治理、村容村貌治理等工作,共同促进,为建设“美丽岞曲、生态岞曲”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河长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决策探索杂志 全媒体记者刘振伟 通讯员张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