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股东转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事宜已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情况

华夏控股、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及王文学于2018年7月10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华夏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82,124,502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70%)转让给平安资管。本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57)。

2018年8月10日,华夏控股、平安资管、王文学及平安人寿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华夏控股将《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过户至实际受让方即平安人寿的股票账户。本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就签署补充协议事宜披露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各方签署的股东权益变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74)。

二、过户情况

1、华夏控股与平安人寿于2018年9月7日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9月1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后,华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鼎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基资本”)、平安人寿及其一致行动人平安资管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