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纪委:实施“四个三”工作法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将信访举报作为基础性工作,通过拓宽渠道、规范程序、创新制度,健全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桥头堡”作用,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三项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为了保证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在全县推行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即一般信访举报件要求1个月内予以办结,立案查处案件要求3个月内办结,对署实名举报的,实行双向回复)、跟踪督办制(即发函交办的信访举报件,采取电话询问、发函催办、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处理到位)、结案审核制(即信访了结的案件,报县纪委信访室审核,立案案件必须由镇、部门互助审理,再由县纪委审理室协审,严把结案关)等三项制度,有效地提升了信访案件办结率。

二是持续深化“三转”,落实归口受理。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镇、部门纪委(纪检组)从具体的事务中脱离出来,把工作的切入点转到主责主业上,认真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按照《规则》精神,严格落实归口受理制度,对业务范围内的,严格履行受理分流职责,防止信访举报工作的随意性。对业务范围外的,不受理、不协调、不通报,直接转交有权处理机关,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合理有效解决。

三是突出“三个重点”,规范信访举报。按照动态清理、分类规范、突出重点、处置得当的原则,对信访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做到问题线索“零流失”。科学处置信访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突出受理办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检举控告。围绕“三个助力”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信访举报的督办力度。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建立反馈制度,对转送的重要举报件加强重点督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对署实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双向回复。通过强化内部管控机制,不断完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四是严格“三个程序”,加强线索处置。加强线索精细化管理,由信访室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收集、登记、分类、筛选,坚持一个问题线索、一名领导负责,一个班子调查,一套初核方案,确保反映的问题线索都能得到有效处置。加快信件初核时效,坚持有访必查、有信必核,实行全员办案,统筹调配执纪审查人员,从人员力量上增强初核力度。为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时效,定期就办理情况汇总通报,对处理不力、进度缓慢的,由领导亲自带案下访,现场指导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信访分析研判,坚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