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城固:分类施策扎实推进省委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扫黑除恶第八督导组督导工作反馈问题,城固县纪委、监察委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梳理排查,分类施策,积极抓好省委扫黑除恶第八督导组督导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严格程序,规范线索管理。制定了《城固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管理,规范线索运行管理程序,强化线索摸排核查。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定期对接会商、信息资源共享、结果反馈机制,指定专人每周与县扫黑办和公安、检察、法院等扫黑除恶重点成员单位联系对接,重大问题随时会商研判,解决线索移送不及时的问题。开展了线索核查处置情况“回头看”,对上级纪委和县扫黑办交办的重要案件线索,由县纪委直查直办;对政法机关签字背书移送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迅速处置;对政法机关正在查办的背后涉及“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或经分析研判背后有可能涉及“保护伞”的问题线索,主动介入,逐案核查;对实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认真核查,核查结果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深挖彻查,坚持“一案三查”。县纪委监察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三个一律”要求,坚持“一案三查”,做到“三个不放过”。组建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项核查组,通过直查直办、协作区办案等方式,深挖案件背后隐藏的违纪违法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018年以来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9件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其中开除党籍处分9人,移送司法4人。认真落实《关于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查处“保护伞”情况实行签字背书制度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强化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严肃问责追责,督促整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波先后在1月24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上和3月5日纪委全会上,对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实施查处“保护伞”情况签字背书制度做了再要求、再安排,并于3月12日亲自带队到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及签字背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进一步夯实责任,促进签字背书制度落到实处。 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了十五届县委第五轮、第六轮专项巡察内容,在巡察中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收集,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挖细查,切实发挥巡察 “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作通报、半年量化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有效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落实。

灵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桔乡清风网、城固纪检监察公众号、微信、QQ工作群、廉政手机报等媒介,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与重点内容的宣传引导,推送手机报6期4800余人次,涉黑涉恶方面上稿信息30余篇。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通报了3起党员涉黑涉恶典型案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级党员干部百余人在县法院科技法庭旁听党员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开审理宣判,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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