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問:什麼是組織賣淫罪?
答:組織賣淫罪,是指以招募、僱傭、引誘、容留等手段,糾集、控制多人從事賣淫的行為。
47.問:什麼是強迫賣淫罪?
答:強迫賣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賣淫的行為。
48.問:什麼是販賣毒品罪?
答:販賣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販賣毒品的行為。
49.問:什麼是運輸毒品罪?
答:運輸毒品罪是指採用攜帶、郵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國領域內將毒品從此地轉移到彼地的行為。
50.問:什麼是製造毒品罪?
答:製造毒品罪是指違反國家嚴禁鴉片煙毒的規定,非法制造鴉片、嗎啡、海洛因或其他麻醉性毒品的行為。
51.問:什麼是搶劫罪?
答: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52.問:什麼是搶奪罪?
答:搶奪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開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53.問:什麼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答: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和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54.問:什麼是聚眾擾亂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罪?
答: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55.問:什麼是聚眾“打砸搶”罪?
答:聚眾“打砸搶”罪是糾集多人,實施殺人、傷人或者破壞、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
56.問:如何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部署的銜接性?
答:①建立偵查與起訴、審判有效銜接;
②打擊黑惡勢力與查處“保護傘”有效銜接;
③持續打擊與動態總結有效銜接。
57.問:如何增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持續性?
答:①對已掌握的涉黑涉惡線索要認真核查、督辦,發揮其最大效用;
②拓寬線索蒐集渠道,把被動坐等線索變為主動查找線索,提高線索發現能力;
③按照三年目標任務,制定好階段性安排,有步驟有重點深入推進,一仗接著一仗打,確保仗仗打勝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