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田用水要交費?是的,合法!省水利廳迴應熱點訴求

9月23日,江蘇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陳杰帶領有關處室負責同志走進《政風熱線·我來幫你問廳長》全媒體直播現場,就群眾關心的農村飲水安全、水環境保護、城鄉河道疏浚等問題進行答疑解惑。目前,大家反映的問題處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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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的顧先生反映,鹽城東臺市富安鎮梁一村的一中溝是通榆河的分支,這條河汙染嚴重,河面上全是綠色的浮萍,河水發臭,還有一些垃圾。村民多次向12345反映,也沒有解決。顧先生說,一河之隔的海安縣內的河道就挺乾淨。

江蘇省水利廳監督處處長黃俊友表示,經東臺市水利局工作人員現場核查,顧先生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河道中漂浮著大量的水草、秧花等水生植物,但沒有發現汙水排放口,河水水質變差主要是水生植物死亡腐爛所致。

東臺市河長辦會同富安鎮人民政府,安排4臺秧花機和1臺水草機進行機械清理打撈,少量水花生採用人工清理,上岸後進行無害化處理。鹽城市河長辦全程負責督查督辦,目前河面漂浮物已全部清除。

另外,黃俊友說,每一條河都有河長,而且每一條河都設置了河長公示牌,上面有監督電話,省河長辦也開通了96082江蘇省河長制熱線電話,隨時接收社會的監督,因此也希望社會各界的朋友們行動起來,共同維護好我們的母親河,家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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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堤侵佔宅基地,村民無法改建房

南京市高淳區的邢先生反映,水陽江這幾十年的圩堤加寬、加高,使村民的宅基地越來越少,房子是八十年代建的,要改建也不允許,這樣的情況應該怎麼辦?

高淳區水務局工作人員現場核查,邢先生家的房屋在南京市高淳區水陽江干流右岸堤防加固工程徵拆範圍內。

2015年1月1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禁止在高淳區境內水陽江干流建設範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控制人口遷入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條規定,在工程建設徵佔地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新建、擴建和改建項目,不得開發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設施。因此邢先生要改建房屋是政策禁止的。

2019年7月30日,省發改委批覆了《南京市高淳區水陽江干流右岸(小蔡河~烏溪河段)堤防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目前,南京市高淳區陽江鎮人民政府作為項目建設徵地移民安置實施主體,按照徵地拆遷政策,正在開展項目徵地拆遷安置工作。

水陽江堤防是重要的防洪工程,對保護當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也希望邢先生理解和支持水陽江堤防加固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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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市王先生反映,崑山市長江路88號新城域花園小區,每年夏天,小區就會被水淹,淹個三四次。此前小區中間有條河,開發商把河填掉了,希望政府給小區重修下水道。

經崑山市水利局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新城域花園小區位於崑山市高新區,屬於震川城市管理辦事處管轄範圍。

新城域花園小區所處位置地勢較低,在遭受強降雨時排澇困難,但主要原因還是小區內部排水管網問題,管網設計口徑較小,雨汙管網存在混接、老化等問題,不能滿足排澇要求。

高新區規劃建設局早在2014年就責令小區開發商崑山新城創置房地產有限公司進行了雨汙水管網的整改,先後於2014、2017年,對部分主管道裂管、混接點進行整改,並進行海綿化改造。同時,高新區管委會出資為小區新建兩個強排站,並對小區周邊市政道路管網進行了改造。

目前,工程仍在推進過程中,相信工程結束後,小區的積水問題可以解決。下一步,崑山市水利局將聯合相關部門督促開發商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早日完成整改,有效解決小區積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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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田用水要交費?是的,合法!

漣水縣徐集鄉石莊村的董先生反映:村委會向村民收取自然水費,每畝地每年12元,對此村民意見很大。

江蘇省水利廳監督處處長黃俊友表示,董先生反映的這個問題是一個政策性問題。

他介紹,一方面水利部門計收水利工程水費是國家政策規定的合理收費項目,董先生反映的每年每畝收取的12元水利工程水費是符合政策規定的。

早在1982年,省政府就印發了《江蘇省水利工程水費收交使用和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在全省建立了水利工程有償供水制度,開始計收水利工程水費。2008年,省物價局、省水利廳根據國家《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出臺了《江蘇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實施辦法》,在這個辦法中對農業供水作出了具體規定。

另一方面,黃俊友說,水利工程水費徵收也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收取的水費主要用於供水工程的維修養護,同時實行有償供水也是促進節約用水,減少水汙染,保護水環境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省灌溉用水基本上還是實行按畝收費,今後將加大投入,改造供水系統,實行計量供水,按方收費,更好地服務於農業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