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古装电视剧的流行,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剧集的制作细节。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剧集的细节都遭人诟病吐槽,那么也不会有很多人原因看这个剧。
在古装剧中,有一个细节,往往被人们吐槽——“刀下留人”的情节。
很多古装剧里都有“行刑”的剧情,当刽子手已经举起了虎头刀,准备动手时,突然远处一声大喊:
“刀下留人!”刽子手便停止了行刑程序。
大多数人都认为,刽子手的这行为不并符合历史事实,哪有行刑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被无关人士一声“刀下留人”就停止行刑的?
然而,历史上,刽子手确实在听到“刀下留人”时,会停止动刑,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在中国古代,对犯人处以死刑是有一套程序的,往往不是判定后就立刻处决。
古人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因此赏罚活动要根据季节的变化来进行
春、夏二季适合庆祝和赏赐,秋、冬二季适合处罚和行刑。因此,古代被判定死刑的犯人一般都会等到深秋时节才会行处决,被称之为“斩监候”或“秋决”,即等到秋后再行问斩。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犯人犯了极其严重的罪行的话,可能被判以“斩立决”的刑法,这就是立即开刀问斩,不必等到秋后。
自秦始皇统一天下,制定了《秦律》以后,中国帝制时代的法律逐渐完善,朝廷对于刑法的处理也是非常严肃的。
处决犯人一定要在午时三刻,不能提前也不能延误,否则就是有违朝廷律例,监斩官便有渎职之罪。
宋朝时,中国的律法已经非常完备了,朝廷设置了提点刑狱司一职,负责监督地方按时审查结案,侦破疑难案件和积压案件,以及巡视地方是否有冤假错案,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的职能。
宋朝法典《宋刑统》里记载:
“凡死囚临刑叫冤者,再勘问陈奏。”当死刑犯临刑时喊冤时,监斩官就必须将此情况反映给提刑司,如果提刑司认为此案需要重新审理的话,就会传令“刀下留人”,将处决中止,这就是“刀下留人”的起源。
这个法条的出发点是给予死刑犯【上诉】的机会,以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对于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发展起到了非常积极的影响。
如果刽子手在听到“刀下留人”的命令,还继续处决犯人的话,便要承担罪责。
因此,每当“秋决”时,但凡听到“刀下留人”之声,刽子手就会中止行刑,该案件也会发回重审。
刽子手只是地方小吏,万一在行刑时杀错了人,下一个成为“刀下之鬼”的便是他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