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有何不同?

西藏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

西藏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力。

1、定义不同

商标转让转让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在完成交易后商标的所有权就从转让方转移到了受让方,转让方不再具有自由支配商标的权力,受让方享有商标的专用权。而对于商标许可来说,其并不涉及到商标所有权的转移,虽然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权授予他人使用,但是该商标的所有权还是属于注册人所有,许可人有权利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也可以要求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总而言之,商标转让涉及权利主体的改变,而商标许可并不涉及权利主体的改变。

2、所需资料不同

在进行商标转让和商标许可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有关资料的准备。对于商标转让来说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有:①商标转让申请书;②交易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代理的证明文件。而商标许可需要准备的资料有:①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②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已经过双方签章的合同;④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手续不同

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买卖双方需要签订相关的转让合同,并将转让申请问价交由国家商标局进行审核。而对于商标许可来说,交易双方只需要签订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再将这份许可合同交由当地工商机关备案即可。

4、使用时间不同

由于商标转让是改变了商标的所有人,所以在使用时间上只需遵守《商标法》的规定即可,但由于商标许可是双方达成的一种共识,所以商标的使用时间是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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