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造謠傳謠的後果你瞭解嗎?

網絡流傳的這些謠言你都見過嗎?你曾中過招嗎?更有甚者,你轉發過嗎?

這些造謠者,有些是因為好玩,有些是因為起鬨,甚至有些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網絡知名度,就隨意在網絡上造謠傳謠,引起民眾恐慌。然而,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造謠必被懲。

造謠傳謠究竟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呢?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現行刑法第291條中增加: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對謠言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除了故意發佈造謠信息的人以外,很多網民會將這些信息通過各種渠道轉發,善意提醒朋友同事,這些網民雖然在主觀上沒有惡意,但如果達到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仍然會被給予相應處罰。

在這裡提醒廣大網民:

1.要樹立文明上網的意識,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造謠;

2.不輕信網絡謠言,不傳謠;

3.遇到似有模板的謠言信息時,善用檢索工具;

4.遇到不確定的信息時,仔細觀察細節紕漏、信息來源,可求助科普權威;

5.遇到謠言要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

6.個人合法權益因他人造謠而受侵害時,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用法律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