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有4宗交通事故
事主因拒絕快速撤離
被罰款200元!
@虎門人
還不知道怎麼回事?
快來看!
從11月1日起
東莞實行
新的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模式
發生輕微事故
不按要求迅速撤離
車主將被罰款200元
從寮步交警大隊獲悉,從11月1日至4日,寮步轄區內共發生輕微交通事故253宗,其中4宗交通事故事主拒絕快速撤離,造成交通阻塞被處以200元的罰款。
新規實行後,每天早上7點半至晚上7點半,對
110報警服務檯接警人員會告知報警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固定證據,快速撤離至不妨礙交通的安全地方,或直接前往就近的快處快賠點處理。
同時,110接處警系統會向報警人發送報警反饋短信,告知當事人拍照固定證據的具體要求,並提供快處快賠點的具體位置鏈接。
當事人撤離現場後,屬地交警部門會按照110的指令,及時聯繫當事人做好後續處理工作。
如果當事人不按110指令撤離現場造成交通阻塞的,交警部門將依據《廣東省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規定,處200元罰款。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需要每個交通參與者的共同付出和支持,交警部門希望廣大市民朋友能理解和配合交警工作,安全駕車,文明出行,共建共享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信息來源:全媒體記者 梁盤生 甘劼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