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二入”拘留所 促案件順利執結

近日,樂安縣人民法院通過“特邀法官”瞭解到被執行人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隨後執行法官“二入”拘留所,順利執結一起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

北京某重工機械有限公司與袁某債權轉讓,因袁某拒不支付債權轉讓款項155900元,該公司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袁某仍不履行,為此,該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經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袁某銀行存款及可供執行的財產。經多次聯繫被執行人袁某來法院處理案件事宜,但被執行人一直沒來,依法對其作出信用懲戒,其也不在乎,為此法院打算對其採取拘留、罰款等措施並上戶查找,但仍無果。經向“特邀法官”瞭解到被執行人近日因賭博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執行法官迅速到拘留所核實並訊問,瞭解到被執行人暫無錢履行,但又怕法院拘留,故一直不來法院處理案件事宜,為此執行法官做其工作,向其釋法明理,告知其應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在得知被執行人打算分期履行時,執行法官及時與在北京的申請執行人聯繫,約定時間再次來到拘留所,耐心組織雙方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執行和解協議。至此,該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