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交通違法曝光臺

案例一:

★主要違法行為: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無證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10月29日11時40分,王某武無證駕駛甘D3**11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在京拉線1297公里700米處被青銅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民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依法給予王某武罰款6000元, 記分12分。

案例二:

★主要違法行為:無證、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10月29日16時01分,徐某平將寧DB**26號牌小型普通客車交給高某無證駕駛,在京青線1305KM處被青銅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交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依法給予徐某平罰款10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 依法給予高某罰款2000元。

案例三:

★主要違法行為: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10月28日10時40分,趙某剛駕駛蒙C2**83號牌重型半掛牽引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在京拉線1297公里600米處被青銅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交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四條第(四)項,依法給予趙小剛罰款2000元,記分6分。

案例四:

★主要違法行為: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不滿100%

★簡要違法情況:2019年10月26日16時30分,李某駕駛寧CA**28號牌重型自卸貨車,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50%以上不滿100%,在京拉線1297公里700米處,被青銅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勤交警查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四條第(三)項,依法給予李某罰款1000元, 記分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