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检方出庭公诉赵某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

2019年11月27日、11月28日,以被告人赵某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在路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安杰宣读了起诉书,之后三名检察官分别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有力的指控了犯罪。

赵某某恶势力集团长期在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境内从事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5月31日该案由唐山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侦查终结并移送路南检察院审查起诉。路南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案的办理工作,指定检察官安杰主办,并抽调其他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协助办案。为保证办案质量,检察官们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并与侦查机关密切沟通,为案件的补充侦查指明方向。同时向各名犯罪嫌疑人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与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