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疫情防控,严明“六不准六带头”纪律


目前,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针对近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大同市纪委监委提出“六不准六带头”纪律要求,望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模范遵守、带头执行。

● 一是不准违反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禁止性规定,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 二是不准扎堆聊天、聚餐聚会、聚众打牌和参与未经批准的聚集性活动,带头抵制并积极劝导亲属朋友不组织、不参与。

● 三是不准发表不实的疫情言论,带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 四是不准隐瞒个人及家属疫情相关情况,带头配合必要的居家隔离、疫情监测、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

● 五是不准参与哄抢物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干扰市场秩序的活动,带头维护良好市场和社会秩序。

● 六是不准阻挠干扰疫情防控检查点信息采集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带头在外出或到公共场所时佩戴口罩,并做好家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