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戶口不在一起,現在怎麼證明我爸是我爸?

無因無果且行之


題主所提出的問題,實際上國家公安部早在幾年前就明文禁止的。公安部曾明文規定:居民戶口簿上的親屬關係稱謂,具有法律效力。自那時起,各地公安機關的基層派出所已經不再出具類似題主提出的“怎樣證明我的爸爸就是我的爸爸"的可笑而又荒唐的文字證明材料了。

題主可持你家原有的《居民戶口簿》,到需要你出具你爸爸和你的親屬關係稱謂單位就行了,不需要派出所單獨再出文字證明材料的。

祝你順利!





78650313一九柱


我教你一個方法。讓你爸媽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報案。案由,兒子丟了,附帶報案材料,人口丟失是要立案調查的。派出所就要去找你。你就死活不承認你是你爸的兒子。你爸就要死活的說,你就是他兒子。然後肯定要去司法鑑定,司法鑑定肯定要給你出具一張證明。證明你和你爸之間的關係符合生物學上的Dna遺傳。這不就達到目地了麻,但有一個問題,如果你真的不是你爸的兒子,啊!!!那問題就嚴重了。你可要三思而行喔!


段潤欣


正好遇到過這個問題,銀行一筆資金需要證明我媽是我媽,銀行職員告訴我去派出所,本以為派出所電腦一打開,什麼問題都解決了。結果派出所美女警察打開電腦後,兩手一攤,查不到。不過她給我一方法:去單位開個證明,她給我蓋章認可。最後在銀行丶單位丶派出所之間跑了八次,問題解決。事後同事開玩笑:你這是轉錢,要是犯事了,祖宗八輩都給你查出來。當然,需要說明的一點是:銀行丶單位丶派出所工作人員態度都很好,都是衷心的為人民服務,儘可能地在他們權限之內解決問題。

同樣的問題我妹也遇到過,她的問題是證明她兒子是她兒子,這個別人很簡單的事她有點複雜,因為她是在國外產子,而且兒子又移民了。好在以前辦過一張獨生子女證,而且還找到了!有關部門認這個證!所以建議大家所有的證都別丟了,說不定那天就用得著。


鍾陵安平


我剛經歷了這件事,說難也難,說不難也容易,就看你的運氣了。

我的運氣就比較好。我大致說一下過程,希望對遇到相同問題的朋友有所幫助!

我父親4月26日去世,整理遺物時,發現有張銀行卡的錢在知道密碼的情況下取不出來了。原因是較長時間內這張卡沒有任何操作。這樣卡就睡眠了,想要取出來就要所有繼承人去公證處公證。因為我父親是八十二去世的,所以繼承人有我母親,我哥和我!因為超過八十去世的,所以默認我爺爺奶奶去世。

我領著母親,拿著銀行卡,父親的死亡證明。父母的戶口本,一起到銀行打了存款證明,然後拿著這些證件證明到了公證處,公證處收下後,讓我去父親單位複印職工登記表中有家庭成員那一頁。同時還要蓋上單位公章,留下單位負責檔案的工作人員電話。我父親檔案存放的地方和蓋公章的地方不在一個地方,我複印完還要跑到城市另一頭去蓋公章!

問題來了,我父親是高齡老人,她們的職工登記表還是油印的,內容是手寫的。我家原生家庭一共四人:父母,我和哥哥。我哥哥名字中有一個慶字,被誤寫成清字。結果就是我們要證明哥哥是父親的兒子!



其實很簡單,可以去派出所找到沒分戶前的戶口檔案,還有就是到我哥哥或者我的單位複印職工登記表中家庭成員一頁。哥哥的檔案在人才中心,我的檔案在單位,比較起來,去我單位複印最簡單。於是我和單位人事通了電話。由她複印好交給我了。





公證處審查了大約一個星期,通知我們拿了身份證和每個家庭一共三個戶口本到了公證處,填寫了若干聲明,得到了一式兩份公證書。到銀行就把錢取出來了。

這份公證書我又複印了幾份,萬一再需要證明我哥是父親的兒子,會有用的!

我想這位朋友想證明您父親是您父親也可以參考:到單位複印職工登記表有家庭成員那一頁。如果沒有單位就去派出所找沒分戶前的原始檔案,現在派出所辦事不難,只要你有正當理由!

個人感覺有單位要比沒單位辦事容易。比如退休,比如這次打證明,就是等電話,不跑冤枉路!沒有單位恐怕要麻煩一些。


十月紅樓不下雪1


估計我是證明不了我是我媽的兒了,

9幾年那個年代是手寫版本,註銷戶口參軍,最後異地安家落戶。

老家的房屋、宅基地、土地、林地,全部確權在哥哥名下了,感覺什麼都與我無關了,就差贍養老人的權力還沒給我剝奪。

最後成了回不去的故鄉。



黃閣楠


剛看到你的提問,正好今天下午我去我縣檔案館查我弟弟的出生年月,就有一個人來檔案館諮詢工作人員,說如何才能查到他爸爸是他爸,他的情況給你一樣。工作人員這樣回答他的:你是那年參加工作的,在你工作的時候填過工作履歷表,工作履歷表上你填過家庭成員,只要你當時填過你父親的名字,這個履歷表就可以作為你爸是你爸。因為履歷表上你不可能寫別人是你父親。另外我給你建議,你是那年出生的,就到你出生地縣檔案館查你出生時X鄉X村X年出生、遷入、遷出、死亡登記表,這個表上有你爸及你出生年月資料,就能證明你爸是爸。我把要查的這個表例附下,請你仔細看看,記住去檔案館一定要帶上你的身份證。



阿華傳正能量


是從來沒在一起,還是在一起過,後來分開了。

如果是後者,去同戶口轄地派出所,開一個證明,就是誰與誰是什麼關係。這就行了。

如果從來沒在一個戶口本上呆過,就去檔案局,調你父母的結婚證和你的出生證明。

再不行,這種情況太稀少了,但也有。比如,父母沒領過證,自己還是在家裡出生的,出生還沒報戶口。那麼,老人還健在的話,做親子鑑定吧!


糾結女王亦超


其實你這樣的情況並不難,到原戶籍管理所查檔便可,關鍵是現在派出所不輕易開證明。我遇到的情況比你的複雜得多:三十年前我到縣城工作,後父母在當時的公社退休也遷到縣城,當時只有一個城鎮派出所,後來因孩子入學原因分戶,派出所也因發展增設。幾年前父母去世要搞房產轉戶,原派出所說因分所擋案已轉到新所,新所說沒有,要到原所去查,兩頭不到岸,去父母原位單位開證明結果無效,必須要派出所的,去到原來鎮(即原公社)派出所,結果是已遷戶籍去法核查要到鎮檔案室,到鎮檔案室查到後因不是派出所檔案不肯開證明、蓋章,後來找到熟人後這事才得到完結。


雲開山夫


我親身經歷了這樣的事情。3年前,婆婆想把戶口遷來我們新家,因為她和我們不在一個戶口本上,這下麻煩了!派出所讓去老家派出所開證明。老家派出所說現在不讓開這樣的證明,還說一點他們家的信息都沒有(大約2000年的時候他們一家戶口遷往了城裡,也是在這個時候分戶的)。幾經周折,找到了原來的還是手寫的戶口本,派出所同意辦理了!就在最後一步的時候,派出所又說因為我先生的出生日期新舊戶口本差一歲,不能辦理!最後還是沒辦成!


Lisa1616


我家也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孩子也是上大學遷出去的,第一次,孩子辦簽證,和她爸辦了一個父女關係的公證,用的是獨生子女證,第二次也是辦簽證,又和我辦了一個母女關係的公證,用的是獨生子女證和單位的證明,因為派出所不給提供證明,說是沒必要,可是公證機構要,單位才給開的,幸虧母女二十多年了單位都認識,要不真不敢給開。沒有戶口本和獨生子女證的真不知道咋辦,我得把獨生子女證塑封起來,這麼個小本本都快磨壞了,要真沒了,不做DNA我可真不知道咋證明自己的孩子是自己的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