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A股代码:601238 A股简称:广汽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15

H股代码:02238 H股简称:广汽集团

债券代码: 122243、113009债券简称: 12广汽02、广汽转债

191009 广汽转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绿色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1)。

2020年2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20]MTN30号”和“中市协注[2020] GN3号”的两份《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10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和50亿元人民币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注册。

本次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将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