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0日下午16時許,秀峰公安分局甲山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秀峰某小區圍牆外有很多人聚集燒烤。
甲山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按照疫情期間接處警的相關規定,對聚集燒烤的人員進行了初步詢問和調查,並當場對其進行勸阻驅散。
後甲山派出所持續對相關人員進行排查核實,這次參與燒烤的有老人有小孩,皆為家庭成員。經過對事件發生經過的進一步核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五十條“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罰款……”的有關規定,甲山派出所依法對組織燒烤的羅某甲、羅某乙進行了行政罰款處理,其他人員作出警告處理。
溫馨提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