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提了辭職,卻讓去工作,去還是不去?

甜沫兒吖


當然不去。

異地返程自我隔離14天,是法規需要,用人單位慫恿個人違規出行,是知法犯法的行為,必須拒絕。

由於疫情控制的需要,很多地方制定了各種防控措施,其中對異地人員自我隔離四天,是官方明令執行的硬性標準。

以題主所在的工作地北京為例,2月15號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了依法防控疫情相關決定,明確規定異地返程人員令必須配合社區自我隔離14天,否則有可能觸犯公共安全罪條例。

擅自外出,是違法行為。不論職工還是企業老闆,都應該理解這一政策實施的必要性。假設某一個人攜帶新冠肺炎,偷偷的溜出去就有可能造成了幾何級數量人群的交叉感染,代價太大了。

因此,題主在隔離期內千萬不能答應用人單位的要求,應當嚴詞拒絕。為個人計、為大局計,安安穩穩在家度過14天以後,再考慮外出事宜。

按照勞動法要求,勞動者在試用期內離職,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從問題描述來看,題主其實已經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表達離職申請,是符合法規要求的。

第一種情況是,題主保留了相關語音文字記錄,能夠佐證自己按照勞動法向用人單位提交了離職申請,這樣等到自我隔離期結束之後,直接到用人單位辦理離職就可以了。

第二種情況是,題主得到了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但空口無憑。當前情況下,題主可以選擇向用人單位,快遞郵寄書面辭職通知書即可。不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三天以後都可以到用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因此,題主在離職前,最好符合勞動法要求提出離職申請,避免用人單位索賠損失。

按照勞動法要求,維護個人相關權益。

題主目前仍未辦理離職手續,由於國家和地方政府延遲正式上班時間,有一部分隱形的個人權益,可以積極爭取,主要包含四點:

1、春節假期以及延長假期的工資,按照要求,用人單位應當全額髮放;

2、個人未結清的工資、加班費、項目獎勵以及補貼等;

3、年終獎,這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在合同明確規定,也是可以爭取的。

4、其他,比如押金,離職時是要全額退還的。

另外,題主在辦理離職過程中遇到刁難,不要跟用人單位過多的糾纏,直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即可,簡單有效。

做好工作交接是離職人員的職業操守,應當出手協助。

由於疫情影響,當前用人單位招聘計劃延遲,確實面臨的一些難題,會計主管又不懂如何報賬、報稅(我對她的職業能力打問號),題主提供必要的支持也是應當的,以下幾點建議供您參考。


1、隔離期肯定是不能出去了,題主可以與用人單位商量,選擇遠程辦公。或者,通過視頻、語音、電話,親自指導其他人處理報賬或者報稅等工作。

2、隔離期結束後,題主可以繼續工作一段時間。一方面,配合用人單位做好工作交接,協助交接人員儘快適應工作;另一方面,當前新工作的機會較少,騎驢找馬性價比更高。

3、即使離職以後,用人單位有一些不懂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我們依然應該積極的協助。“分手”,依然可以當朋友。

優異的員工在離職時,選擇和企業實現雙贏,值得推崇。

綜上所述,題主隔離期間,堅決不能溜出去去上班,是違法行為。我們可以選擇遠程辦公、或者視頻、語音、電話協助用人單位處理緊急事物。同時,按照勞動法要求,提前3天向用人單位郵寄書面辭職通知書。當然,隔離期結束後,我們可以選擇繼續呆一段時間,做好工作的交接,同時騎驢找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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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拾壹


已經提了辭職,卻讓去工作,去還是不去?

這個問題,問我就對了

從你的提問中,我覺得你財務的資歷不長,工作經驗不是很豐富。2020年1月的報稅期延長至24日,你完全可以足不出戶,在家就能完成

流程告訴你:向財務主管申請,同意你把開票盤,報稅用的UK,拿到家裡做,並快遞給你,把1月份要繳納增值稅的稅額,和主管確認好,控制好稅負率。和主管明確,1月份工資發放做調整的細節。

1.在家裡面下載報稅用的軟件,不會的話,打服務商電話,他們會發操作流程。

2.增值稅銷項票在開票盤裡查詢,確認好數據,上報彙總。

3.增值稅進項票在發票勾選平臺裡面進去確認好數據,上報彙總。

4.上報完稅成功後,再到開票盤清卡反寫,增值稅部分的報稅完成。

財務報表,沒有時間限制,等正常上班再做沒事(一半的工作量後面有交代)

5.個人薪資所得稅的申報更簡單,1月份的工資參考2019年12月的工資,以不超過5000元的起徵點做申報,並實際按申報表裡的實際數發放工資,因為老闆說了嘛,放假沒有工資,那2月份的工資,不會很高的,到時候把1月的工資裡,沒有發全的,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再在2月份的工資裡調整就行。

那還有一種情況,老闆不同意你在家做,只能在公司裡做,so,easy,請同事幫忙,打開你的電腦,把開票盤和報稅UK插在電腦上,鏈接QQ,遠程控制自己的電腦,完成上述步驟。

現在好多單位都錯峰上班的,你這樣既完成了工作,又避免出不了門的尷尬,居家辦公是目前最好的工作模式。

看你的情形也是不想再待著這家公司了,那試用期1月份的工作,你完成一半,還要1半未完成的,留給後面的接替你工作的人,也是公平的,畢竟1月份你還是要拿工資的,對哇。

提了辭職,轉身就走,不是一個職場人的操守,給人留餘地,就是給自己留後路,職場拼到底還是人品,而且在疫情嚴重的形式下,目前找工作,有困難的,不如就驢下坡,慢慢在這家公司做著,自己好好的放下心態,每家公司都有我們學習的地方,賺了經驗就是我們以後跳槽的籌碼。

人總有吃虧在眼前的時候,人太精,到最後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我們不可能說一下子找到很稱心如意的工作公司人事,這都需要去磨合,需要時間的沉澱的。



獨雕寒江雪


綜合你的情況,你不適合再回原公司上班。理由如下。

1.全國上下防疫,達到愛國,小到為己,咱都不能給其他相關的防疫工作增添麻煩。

2.你的擔心是對的。你在入崗前,公司就應該培訓你離職的時候應該履行哪些流程,既然已經離職,就不在有任何勞動糾紛一說。

3.另外你們老闆的話也的確讓員工心寒,這樣的公司內部肯定有許多管理漏洞,這也許是你辭職的原因吧。

4.最妥當的解決辦法是,你在家上網加微信,幫助你的上級把她需要的你協調的工作做完即可,這樣公司也不會難為她一直給你打電話。至於說另外的報酬要不要,就看你自己的抉擇了。





回到鄉村Li


樓主好,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對於你目前描述的我進行了一個分析,該不該回去上班 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
首先你是處於試用期時候辭職,而且是年前,適應期辭職其實並沒有那麼多的條條框框,你可以隨時走 公司也可以隨時辭退你,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由於目前的一個疫情,大家都是始料未及的,嚴重影響了企業的復工時間,目前你老闆也是可能急缺人來上班,所以才會喊你回來,但是你有麼有想過,公老闆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想到你,而且你老闆提出的那些過分的要求,也說明他這個為人是有問題的 ,像這種公司,我覺得也不會走的很長遠,所以回去上班這事你真的需要謹慎考慮,其次你有提到你們公司假期是沒有工資的,你離職後,也就是沒有合同約束了,這一點你要很小心,他目前招你回來,說是算在職,但是沒有合同約束 他可以不付給你這期間的工資,再說他們這樣做也是違法的 根據目前國家發佈的政策 企業應對在家延遲復工期間在家辦公的員工按照勞動合同標準發放工資,所以你主管一個口頭說明是很不合理的!此外你是與適應期期間就辭職了 說明你覺得這份工作並不是那麼適合你,所以如果是以上情況,我覺得你沒有必要回去,找一份更好的工作會更好


然而 我們 要考慮到目前疫情的一個影響,樓主辭職是否考慮過回去北京後能否在短時間內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呢?,你自己的一個經濟狀況是如何呢 能不能安穩的幫你度過這個空窗期呢? 如果可以那OK,如果不可以,建議 在和老闆溝通,不過建議你用微信來溝通,談好具體的工資條件,文字留底,對老闆的過分要求予以回絕,如果他答應了 可以選擇繼續回去上班,然後在適當的時候跳出來也不遲
總結還是要以自身的一個狀況,把自我利益放在首位,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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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蛇君呀


雖然你已經提交了辭職,但是你需要具體分析一下來確定你是否需要去上班。

1提交的是辭職申請,需要去上班。

如果你提交的是辭職申請,那麼則說明你需要經過企業的同意之後,才能確定是否可以離職。這種情況下企業讓你上班,如果你不去,那麼他有權辭退你。

這也是很多人的一個誤區,認為我們只要提交了辭職相關的資料,我們就可以離職。辭職申請是需要企業同意的,而離職通知是不需要企業同意的。

2提交的是辭職通知,需要分情況。

如果企業存在違違法的行為,比如說拖欠工資這種情況下你提交辭職通知之後再留有證據,證可以證明企業已經收到了這個通知,你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並且可以要求企業立即支付所拖欠的工資。

如果企業沒有存在違法行為,那麼根據勞動法的要求,你需要在工作30日之後才可以離職。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企業要求你立即離職,那麼你可以不去上班。


職場新萌圈


離職見人品,我是人力資源負責人。因為工作關係,也處理不少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矛盾,我來說說兩者的關注點。其實員工對工作就看兩點,一是心二是錢。老闆也是的,看給你的錢你是否有給他帶來價值,看你的心是否跟公司在一起。

你在試用期離職,說明進公司不到3個月,對公司還沒有什麼私人情感或歸屬感,所以講心是不存在。那就是錢,也就是工資。現在特殊情況,所有人都非常清楚。生命高於一切,能在家絕不外出,相信你老闆或主管也理解。但如果說老闆或主管已經開口了,說明問題應該也比較緊急。你現在還是公司員工,能處理就去處理,實際情況和困難跟你的主管說明。這個時候,患難見真情,不管日後是否離開,有始有終,也是對自己一個好的交代。作為老闆,也會對你作評估,也許會重用你並加薪。加油!



寶嘉中科


說實話!你雖然提了辭職,但要等公司批下才算真的辭職!在這段時間必須要把你的工作交接完成才會批下來!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制度!不是說每個人想辭職只提一下就行!那公司豈不成了菜市場說來就來說走就走了!不過現在這個情況還是不用回去了!大部分地方封路還沒有完全解封!你在實習期間並沒有什麼勞動合同!工資也不會有多少!對你損失不算太大!就算你回去了能力再大也會列入“二類人”,得不到真的中用!這就是沒考慮清楚就提出辭職的弊端!


為你我受冷風吹789


試用期內離職是不用等一個月的,但是還是要辦理清楚交接。如果已經交接完畢只是新會計不會相關業務,那可以跟新的會計視頻指導;若之前沒有交接則可以視頻交接或是用書面文檔交接,相關交接文檔留存備查。若新會計還未到崗,也可以遠程操作單位電腦進行報稅等業務的,再把需要交接的內容寫好電子文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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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我覺得可以先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沒有疫情你會不會去把交接工作做好,出於什麼目的去做呢?

我覺得你大有可能會去,因為事情不復雜,就是多堅持幾天。那出於什麼目的去呢,可能沒有想那麼多!我覺得為什麼要去, 這個問題一定要想清楚。

職場裡面什麼樣的人最難得?靠譜的人最難得,因為他們值得信任,交待的事情都能做好,讓人放心!不論什麼時候都要能成為那個靠譜的人,如果我們在職場堅持這樣的工作品質,我們一定會走得更遠!

我的建議是去把工作交接好,畢竟還沒有走,也不能一走了之!至於疫情期間如何平衡好這個事情,可以跟公司慢慢溝通,尋找一個合適的處理方法。比如可以把報稅資料帶回家裡處理好,讓不用隔離的人代辦報稅工作。


越哥說職場vlog


這次疫情呢,對全國的大中小企業的影響都非常的巨大。
很多的企業呢,收入直接腰斬,更多的企業呢是完全沒有收入。


作為這家公司的一員。
一個有良知的人。
這個時間段你有責任也有義務回到這家公司。
全力以赴開出馬達,追回這一段失去的黃金時間。
再加上最近呢,所有的企業的效益都不是很好。大家都是在吃老本。即使你換了一家公司,也滿足不了你高收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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