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想離婚卻沒實力爭孩子撫養權的女人,您対她有哪些建議和開導?

情方子


可以感覺到這位母親很有愛心,雖然自己可能條件達不到, 但是仍然不想放棄孩子,這是媽媽對孩子的愛。孩子有了媽媽的愛會很幸福。

並且離婚只是夫妻兩個人分開了。不意味著這個孩子沒有媽媽或者沒有爸爸了。離婚並不會傷害到孩子,媽媽目前沒有條件帶孩子也不會傷害到孩子。因為孩子的爸爸爺爺奶奶對孩子也是真愛。真正傷害孩子的是,父母離婚後,兩個人還互相攻擊和指責對方。這樣孩子就要選邊兒,孩子內心就會糾結,會痛苦。

所以如果要離婚,暫時不能帶著孩子也是可以的。你可以定期回去看望孩子,給孩子你的愛。那麼孩子仍然擁有爸爸和媽媽。

並且如果你們不互相攻擊,孩子從你們身上也學會了,如果兩個人婚姻不合適,是可以離婚的。但是他不會失去爸爸也不會失去媽媽。

上是我個人的觀點,我尊重每一位和我觀點不同的人以及你們的每一個觀點。


漢惠心理工作室但老師


離婚本身對孩子來說已經是一種傷害,為了不讓孩子再受第二次傷害那就盡力給孩子創造更有利於孩子成長髮展的條件及好的環境。

自己沒有能力去撫養孩子,那就把孩子給有能力撫養費那方。平時自己抽時間可以多去看看孩子,儘量多給孩子一些愛和溫暖,不至於讓孩子再次感覺到孤獨和自卑。給自己找個自己全力以赴的動力去工作,等自己有能力撫養費時就把孩子接過來自己撫養。

我認識一個朋友她離婚時她是淨身出戶,一窮二白所以孩子的撫養權就歸丈夫撫養,那時孩子才四五歲,離婚後男方還不讓她見孩子,她想孩子了就只能去孩子幼兒園門口偷偷看看孩子,後來她經過自己艱苦的努力,經濟條件得到的很大的好轉,於是她就把孩子接到了她這裡撫養,從此孩子就一直和她在一起,生活過的很富足,兒子的婚禮也都是她一人一手操辦,現在家庭其樂融,不勝歡喜。

所以孩子的撫養權現在歸誰不重要,重要的是現在怎樣有利於孩子的發展就怎麼做。其次就是考慮自己以後通過怎樣的努力讓自己有能力撫養孩子,從而得到撫養權。



木和草


首先得想清楚這個是不是非離不可,原則還是要有的!如果沒到那個地步,可以試著挽回這段婚姻!我之前跟你有過一樣的想法,並且我是兩個孩子,當時就覺得真的是過不下去了,但是我又捨不得孩子,想著帶著兩孩子做什麼工作好,孩子還小,思來想去真的有點無能為力!後來我就思考我們的婚姻到底是因為什麼變成這樣,其實婚姻關係不好不可能是一個人的原因,肯定是雙方都有問題的!後來想著不想讓孩子受苦,我決定先改變自己,之前我真的是對自己捨不得的那種,感覺一心一意為他好,他卻不領情,後來我就想以後要好好愛自己,當我們想著好好愛自己的時候心情也會不一樣的,心裡感覺開朗好多,當你在乎自己的時候你就沒那麼多精力去關注那個男人,其實我們一直關注那個男人的話對方也會很累的,後來我老公看到我的改變他也變化很大,現在過得還不錯,沒有離婚的想法了!其實這些道理我們都懂,就是做的時候有點難,當你做到了也就釋然了!

真的如果沒有到非離不可的地步,可以試試我的建議,希望你可以如願!


果樂媽媽123


我的想法肯定是如果這個婚姻已經名存實亡的話,我暫時不會離婚,會要求家裡婆婆過來帶娃,不會把娃送到任何地方,娃小,留守兒童我最不忍,我不接受。然後會出去工作,一邊再從新學習,家裡的開銷大頭,我不會再管,悄悄地攢一筆錢,放在媽媽那裡。做一些小型的理財,慢慢熬個3年。等時機成熟,他想離婚,我也有能力自己養孩子,不會放棄孩子的撫養權的。因為在我認為媽媽的存在並不是萬能的作用,但是我知道孩子最離不開的是母親。


昊仔是我寶


針對你提出的“想離婚卻沒實力掙取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從這個問題中能肯定三點內容:其一你很想離婚;其二你很愛孩子,想時刻陪伴在孩子的身邊;期三你沒有雄厚的經濟基礎。而這三點都是硬性問題,我們需要從不同的角度去考慮。

一、想離婚。真的到了非離婚不可的地步嗎?我們需要對這個家庭中的事進行復盤,搞清楚夫妻間的主要矛盾在哪裡?如果你是因為長期在家帶孩子,跟丈夫之間沒有共同語言了,感情淡了,那我建議你嘗試著改變自己,出去找份工作,不為掙錢、為了自己不跟社會脫節,不要被丈夫甩在身後太遠,畢竟一個在不停的向前,一個老停留在原地,任憑再好的感情也會被中途的風景遮蓋;如果是為了家庭瑣事,我就覺得沒有必要,夫妻雙方本就是互補的,就如同有一個懶的肯定有一個勤快的,調整自己心態就好,畢竟誰也不敢肯定離婚了就能解決所有問題,舊的問題沒有了新的問題就會出現,也不能確定再嫁就一定能好過現在的,婚姻本就是在裡面的人想出去,外邊的人想進來,改變自己影響別人,畢竟一個完整的家才是孩子最需要的。

二、你很愛孩子,根本就離不開孩子。那就只能有一種結果,那就是必須爭取到撫養權,而你目前根本沒有能力,那麼你就只能放取撫養權,做好以後看不到孩子的打算。離婚了、不要期望男方家庭會說你太多好話、更不要期望他會給孩子灌輸“媽媽很愛你”之類的話,時間長了,孩子跟你的感情就會淡了,那時你不僅失去了家庭也失去自己的孩子。你要確定那種沒有孩子的日子你能接受,而且確定自己會過得很好,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你就可以選擇離婚放棄孩子,然後自己一個人去拼搏。

三、你沒有雄厚的經濟做支撐。運氣好掙取到撫養權,你將帶著孩子艱辛的生活,畢竟你一邊要努力獲取一份不錯的收入、一邊要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不用想都是身心疲憊,雖然不用懷疑一個母親對孩子的愛和付出,但時間長了你真的覺得孩子不會受到影響嗎?我喜歡研究心理學,通過身邊和工作中發現,單親家庭的孩子,長大了性格上多多少少都有些缺陷。當然你很大的可能根本就爭取不到撫養權,你真的能放心將自己的孩子交到別人的手中嗎?任由別人來主宰他嗎?

綜合以上三點,我猜想你的處境都是否定的答案,你既然沒有雄厚經濟做支撐、又離不開孩子,建議暫時打消離婚的念頭比較好,有那心思不如改變自己,先陪伴孩子成長,起碼等孩子大一點了再考慮這個問題可能對你和孩子比較好一些。



不漂亮的妞


想離婚又怕孩子跟著自己受委屈,擔心自己沒有經濟能力,沒有人幫忙帶孩子,帶著孩子找不到工作,恐怕養不了孩子,這大概是很多想離婚的女人所顧慮的問題吧。但是這些都不是你放棄孩子的理由,因為你是一位媽媽。

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十月懷胎一早分娩,這其中的感受是做爸爸的無法體驗到的,孩子只有偎依在媽媽懷裡才能感覺的安心。無數個日日夜夜的精心照顧和陪伴,把孩子和媽媽之間的感情深深的連在一起,如果因為離婚就把這個紐帶扯斷,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並且這種傷害是無法彌補的。



不要說我暫時沒條件,等我有條件了再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不管是什麼理由,在孩子看來就是媽媽不要我了,她離開我了,這種傷害會在孩子的心靈烙印一輩子。這是用金錢彌補不了的。不要覺得孩子小啥都不懂,其實他們明白著呢。你不是孩子無權決定他們的生活,貧窮也好富有也罷,孩子只想跟媽媽在一起,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大部分離婚的媽媽再婚時都會考慮孩子的感受,有的媽媽怕孩子受委屈甚至終身不嫁。等熬過十年二十年,看著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你會覺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不要等老了才後悔當初為什麼不要孩子,世界上沒有如果,我一直堅信能生就能養,不要給自己留遺憾。最幸福的事就是能夠陪孩子一起長大,希望你不要錯過。


鑽牛角尖的貓


女方能力不夠,想要孩子,但因為經濟原因、孩子照顧問題無法解決,在撫養子女的條件上女方比男方差,導致撫養權可能會歸於男方。在此,要分清楚是可以不爭取還是非要爭取卻爭取不了。前者是指要孩子的意願並非那麼堅決,這樣對於女方來說放棄比較好,女方直接撫養孩子相對於男方來說,不管是經濟上還是再婚的可能性上都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如果不爭取,那麼按照約定的探視權進行探視也是可以的。第二種是必須要孩子但是能力不夠,這種情況你可以選擇韜光養晦,先加強自己能力,把孩子帶在身邊,等你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時,或者孩子大點了,不需要人一直陪伴照顧時,再通過訴訟離婚,機會會大很多。不管怎麼說有了孩子還是好好堅持,說不定一段時間過去了,情況也好轉了。


黎慕賢律師


彆著急,都忍了這麼久了,在堅持堅持,給自己積聚力量,提高自己的能力。有金錢做底氣。再來考慮離不離離婚。想要孩子撫養權就得慎重。不要的話,就簡單多了。現在只要你願意付出,都能養活自己的,在養活孩子就需要好好努力了。加油!


妖魚1229


如果孩子還小,儘量帶在身邊,如果孩子稍大點,可以給了男方,女方不出撫養費,把這個錢平常去看孩子,給孩子買生活用品,假如男方離婚後對孩子不好,還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


希望從新來過


不知道你只是想逃離現在的現狀,還是下定決心一定要離婚。

如果是對現在的婚姻狀況不滿,老公沒犯原則性的錯誤,建議你先不要離婚。因為不管離不離婚,你現在迫切需要的是找一份工作。從你的描述來看,你可能是一個家庭主婦。一個人長期與社會脫節,會無法與人溝通,缺乏自信,感到孤獨,自卑,迷茫,甚至會患上抑鬱症。



一份工作,能讓你重新接觸社會,結交新的朋友,心思不再放在老公和孩子身上。有了收入,你就會慢慢地變得自信起來,再也不用擔心老公嫌棄你是一個家庭主婦,孩子也不會覺得你是一個沒用的人。

你有了工作以後,婚姻還是那麼糟糕的話,就離婚吧,起碼你有能力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了。


如果你早已下定決心離婚,暫時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就留給孩子爸爸吧,最起碼他不用跟著你受苦受累。不管怎麼樣,都不要把氣撒到孩子身上,孩子是無辜的。就算不在孩子身邊,也要給孩子足夠的愛,經常看看孩子。

婚姻出現問題,一定是兩個人都有責任,好好反思在這次婚姻中自己的不足之處,把自己變得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