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2月24日
集美區檢察院
依法對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
利用銷售口罩進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
藍某某、王某某
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
簡要案情 Ⅰ
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藍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沒有供貨經驗並且無貨可供的情況下,通過手機在網上發佈虛假的口罩出售信息,對外承諾貨源充足,現貨寄出,兩三天可到貨等內容,低價誘使急需口罩的被害人向其訂貨並支付全額貨款。得款後,犯罪嫌疑人藍某某以高價在網上購得少量口罩進行發貨,誘導被害人持續交易,其餘大部分錢款均被其用於
2月14日案發
2月15日提前介入
2月21日批准逮捕
簡要案情 Ⅱ
2020年2月14日至1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為了
2月19日案發
2月21日提前介入
2月24日批准逮捕
從嚴從快辦案
針對涉疫情犯罪的嚴重
檢察官提醒:
購買口罩、體溫槍、消毒液等防疫物資請到正規的藥房、超市、網絡電商平臺等可靠渠道,切勿輕信朋友圈、微信群等不明貨源,防止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造成財物損失或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
人在家中宅
騙局天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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