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撞死人後逃逸 為逃罪責燒掉肇事車買輛同款車

原標題:撞死人後逃逸,為逃罪責 燒掉肇事車又買了輛同款車

被燒得只剩車架的車子。警方供圖

酒後駕車將人撞死,為了逃避罪責,他不僅將肇事車焚燬毀滅證據,還又重新買了同款車想瞞天過海。日前,肇事嫌疑人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連雲港市東海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7年12月的一個晚上,王某在親戚家吃飯時喝了一斤白酒。之後,他開著自己的無號牌轎車回家。行駛途中,他突然看見前方兩三米處有兩名路人,於是趕緊踩剎車,但由於酒精作用再加光線不好,緊急剎車為時已晚。王某車子的右前部與其中一名路人發生碰撞,車子的前擋風玻璃也被撞碎了。王某並沒有下車查看,而是繼續開車前行。由於天黑看不清路,王某在慌亂之中將車開進一條溝裡。車子已經無法從溝裡倒出來,王某隻得下車。他擔心會留下什麼線索,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將車子的後排座椅點著。

王某步行回到家裡後,擔心事情敗露,當晚便帶著妻兒返回河北老家躲了起來。第二天下午,王某打電話給村裡的朋友,得知被他撞的人當場死亡,而車子也被燒得只剩車架了。

想到自己突然消失不見,容易引起懷疑,於是王某兩天後帶著妻兒返回東海家中。王某又讓其父親在河北老家幫其買了一輛同款轎車。王某自以為自己躲過“一劫”。其實,警方通過縝密偵查及走訪,已初步確定王某系交通肇事嫌疑人。

今年3月的一天,王某無證駕車帶著朋友閒逛,遇到交警檢查車輛,被警察當場抓獲。王某在審訊中,對其交通肇事及逃逸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