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關於摧毀特大"套路貸"黑社會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蘇婷 攝。
借款20.15萬元,兩套市值400餘萬元的房產被騙走;油漆噴字,滋擾被害人及其親屬正常生活秩序,進行施壓"索債"……這些在電影裡的橋段,出現在福建一借貸公司借款、"逼債"中。近期,福州警方摧毀以魏某某為首的特大"套路貸"黑社會組織,先後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獲涉案人員60餘人,查獲大量書證、電腦及移動設備、銀行卡、公私印章、房產證、土地證、人民幣和港幣現金,破獲各類刑事案件200餘起。經偵查,該組織放貸金額上億元,受害群眾數百人,系福建省近年來破獲的最大一起"套路貸"違法犯罪案件。
涉案銀行卡、印章和房產證。蘇婷 攝。
從福州市公安局獲悉,2013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為牟取非法經濟利益,夥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龍、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後註冊設立福建嘉沁房產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沁公司)等十餘家公司,陸續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大肆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為首,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等數十人積極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以公司活動為幌子在福州市大肆實施高利放貸活動,在放貸過程中任意實施設套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以暴力威脅、毆打等手段強索以詐騙手段設立的債務,並通過提供虛假證據從而達到侵佔他人財產的目的。
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於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東昇公司借款,被矇蔽單方面簽訂借款合同、收條、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等,並辦理了房產交易委託公證、房產抵押登記等,東昇公司騙取了房產的買賣、收款等處置權。林某出具22萬元借條,在收到東昇公司轉賬22萬元後,被收取1.85萬元"砍頭息""看點費"等費用,實際借得20.15萬元。同年7月因林某需要繼續借款,東昇公司王某某、黃某某答應幫忙辦理銀行抵押貸款騙取了林某位於臺江區上海新苑的房產證,並以辦理銀行貸款需要走銀行流水為由,騙取林某提供建行卡、農商卡配合製造林某收款的銀行流水,先後向林某建行卡、農商卡轉賬200餘萬元再轉走,造成林某借款200餘萬元的假象,瞞著林某將抵押的房產過戶轉移佔為己有。期間,因林某妻子反對林某以房產抵押借款,王某某、黃某某偽造了上述房產的房產證繼續矇騙林某。之後,王某某、黃某某等人以同樣的方式誘騙林某以其閩侯博仕後龍港城的房產抵押借款。在林某沒有實際借款的情況下,於2017年9月將房產過戶到東昇林某某名下。林某實際借得20.15萬元,兩套市值400餘萬元的房產被騙走。
福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郭偉民表示,該組織為非作惡,造成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福州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具有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製造虛假銀行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軟硬兼施"索債"等特點。日前,魏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詐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信息、高利轉貸、虛假訴訟等罪名被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近年來,福州市公安局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階段性戰果的基礎上,切實打好主動仗、攻堅仗、整體仗,迅速形成對黑惡犯罪的壓倒性態勢。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團伙7個、"套路貸"團伙20個、惡勢力犯罪團伙1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752人、刑拘2561人、批捕1431人,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109起,查封、凍結、扣押涉黑惡資產893萬餘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佈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可以說"套路貸"不是"貸",而是犯罪。"套路貸"不是為了貸款,而是為了套路,本質上是出借人以民間借貸為名,實質利用各種欺詐、脅迫等手段詐騙借款人名下財產的違法犯罪行為。滾雪球的壓力,不僅讓被套路的人不能自拔,而且會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危害巨大。
警方提醒,"套路貸"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中青年居多,多數被害人名下有房有車,且消費缺乏理性,法律意識淡薄。他們大多因銀行貸款信用低,難以從正規渠道獲得貸款,轉而通過街邊廣告和互聯網媒介上發佈的無抵押放貸信息,或經他人介紹被誘騙借款。希望廣大金融消費者要理性消費、理性借款,不要輕信無金融從業資質的個人、公司發佈的各類無抵押免息貸款廣告信息。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貸"作案特徵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收集固定證據並向公安機關報案。(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