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 火箭少女惊魂记:娱乐圈没有“共享经济”

最近饭圈又火了一个词

——“钮祜禄·鹅”

说到乐华、腾讯,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火箭少女101”的解约风波。就此次事件来看,对腾讯的影响非常有限,毕竟平台在那摆着。

但对于打造偶象需要粉丝的乐华来说,这次的解约风波从粉丝运营的角度来分析,可以称为“掉粉”事件;麦锐娱乐与乐华同步,可以称为“错误运营”。这些都能从微博粉丝的留言中直观反映出来。

从粉丝的角度看,一个小小的粉丝,为什么那么拼?他们除了拼公司给与艺人的资源,更多的是为爱豆扩散影响力,拼到好的平台,给爱豆提供更多曝光的机会。失去腾讯,就意味着失去最大的展示平台,粉丝当然不乐意。毕竟他们饭的是爱豆,而不是经纪公司。

虽然事情最终三方达成和解,不过经历过此事件后,不得不让人反思所谓的“共享经纪”。

从共享到解约风波

8月8日腾讯官方宣布,成团一个月有余的大势女团“火箭少女101”将于10天后正式公布首张音乐专辑,并同时举办官方出道发布会。

然而,仅仅12小时之后,核心团员“孟美岐、吴宣仪、张紫宁”三人及其经纪公司乐华娱乐、麦锐娱乐就发布了“脱团声明”,单方宣布与火箭少女运营公司终止合作。

9日晚间,“火箭少女101”运营公司海南周天娱乐发文回击,声称“拥有在火箭少女101成团后两年内独家、全权代表女团全部11人在任何国家或地区安排演艺事业工作和活动的权利” ,驳斥对方公司的解约理由失实,并要求两家公司履行合同。

这便是震惊中国娱乐圈的“火箭少女·惊变48小时”。

虽然这次解约事件后,三方达成和解,但“共享经纪”真的能“共享”吗?

2018年,可算得上是中国的偶像元年。《偶像练习生》、《创造101》,《中国新说唱》,这些现象级综艺对于“中国偶像经济”几乎是一次拯救。之前,无论是女团、男团,还是地下Rapper们,能摆上台面的寥寥无几。尽管《星动亚洲》、《蜜蜂少女队》、《加油美少女》轮番登场,依然不能改变这一结局。

在2018年之前,几乎所有“中国偶像经济”的特点都可以概括为:局部性(小范围内有限影响)、贫瘠型(资本运营极差)、单打独斗(一两个团体或一两个综艺)。

但到了2018年,“共享经济”突然为偶像经济注入了一股强心剂:集合行业内所有幸存且有影响力的经济公司,以百里挑一、万里挑一的形式遴选行业精英中的精英,在一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平台上统一整合与宣传,打一场规模空前的营销战役

各大经纪公司都在《创造101》、《偶像练习生》的舞台上轮番登场,几乎所有知名的RAP厂牌都在《中国新说唱》上派出了顶尖高手。

以《创造101》为例,为节目输送选手的不知名经纪公司麦锐娱乐完成了数千万元的A轮融资;C位选手孟美岐从原来籍籍无名的韩国“小糊团”的成员,成为了粉丝集资超过1200万、代言费超过千万的流量级偶像;知名电商小红书完成了1亿用户反哺节目的天文记录……“资源共享”换来的,是资本的燃烧和营销战役的捷报频传。

但“火箭少女·惊魂48小时”的公开曝光,又让“共享经济”的繁荣转瞬即逝。而这昙花一现的背后,到底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场公就跟大家简单分析一下个中原因。

经纪公司VS平台方:利益博弈下的两败俱伤

本次“退团风波”,其背后乃是经纪公司与平台方的一场资本博弈。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稍早前的《偶像练习生》与《中国新说唱》上。

《偶像练习生》最终遴选出的9人团体,至今无专辑、无团综,但“范丞丞、朱正廷和Justin”三名成员却和经纪公司乐华娱乐的其他练习生组成“乐华七子”,把各种营销活动与通告转了个遍;《中国新说唱》节目尚未播出,就曝出多名选手“高调退赛声明”,原因同样是各大RAP厂牌不愿己方艺人被平台方一纸合同“剥夺自由”。

平心而论,没有平台的宣传整合力,或者没有所有经纪公司的鼎力支援,“偶像元年”难以到来。中国的偶像经济准入门槛太高,据业内估算“没有4000——5000万根本不要考虑入场”。

所以将各方资源整合在一起进行“共享”,是资本寻求活路的一种自发本能。同时,平台方又要在胜利的夜宴上分走一杯羹。经纪公司与平台方的利益冲突不言自明。

由于传统日韩的偶像团体从孵化到出道,平均时长7——8年,这就需要资本长期投入运营,练习生往往从15岁左右便开始培养。

但当“偶像经济”进入中国,为了“快产快消,一边养成一边寻求回报”,经纪公司将孵化周期缩短至“2——3年”。如果还要将可寻求的资本回报中的一部分分给平台方,经纪公司肯定不干。

这种利益怎么来均衡到各方,目前并没有一个好的模式以供大家借鉴,在各方为自己利益考量时,也证明了“共享经纪”还在摸索,还不成熟,各方应冷静下来,将这一模式完善。

艺人等待VS公司未来:理想能否照进现实

从经纪公司内部来看,这波崭露头角的新生偶像虽然通过综艺平台广为人知,但在此之前,艺人们需要经过长期的线下培训与人气积攒,才能换来一次厚积薄发。

剧场表演、街头应援、线下通告、综艺走场……所有可能产生流量和带来人气的手段都必不可少。在巨额的营运费用与漫长的维护周期下,大多数偶像团体等来的不是登陆平台,而是公司解约、团体解散、剧场拆迁,前“1931”女团就是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对于很多小偶像而言,能够按质按量完成公司所有的KPI,就已经很不错了。怕的是才看见黎明的曙光,公司就倒闭了。至于“共享”,那还是算了。

专业运营VS过场秀:贫富差距下“偶像经济”艰难求生

如果投资电视剧、电影、创业APP项目能够迅速带来巨额利润,为什么还要去寻求“偶像经济”这种费力不讨好的项目呢?哪怕是发掘培养一个真正的歌手或演员,也比“偶像团体”要容易得多,“寻求最短途径”永远是资本考虑的第一要务。

纵观《创造101》和《偶像练习生》所有出场的经纪公司,不难发现像英皇娱乐、华谊兄弟这样拥有成熟艺人运营体系的大公司多是抱着串场的目的给旗下艺人一个“锻炼、热身”的机会,能否获得好的成绩都不影响它们既有的发展轨迹。

而以乐华娱乐为代表的职业“偶像经纪公司”不仅拥有更加专业的选手,也往往能够取得最佳的成绩。

伴随着厂牌的知名与兴起,这些职业“偶像经纪公司”已具备单飞的能力,自然不愿与平台“分一杯羹”。于是,大公司的不屑、小公司的无力、职业公司的“贪吃独食”,分裂下的艺人公司让“共享”成为惘然。

偶像自生VS舆论压制:泯灭在摇篮中的“偶像经济”

从舆论环境的角度来看,偶像元年的几大创始节目《创造101》、《偶像练习生》、《中国新说唱》都在不同程度上挑战了主流价值观的底线。“超女选秀”、“少年娘化”、“地下非主流”三顶黑帽子已经牢牢戴在了三档综艺的头上,吸引了文化部与广电总局的“重点关照”。

另一方面,大规模资本进驻与粉丝应援所带来的“非法集资”问题尚处于各方持续关注的灰色地带,稍不小心“偶像元年”就会“半道而夭”,能否继续“共享”真的要看“天时、地利、人和”。

所以,娱乐圈的“共享经济”其名虽盛,其实难符。共享的是空间,私有的是时间;共享的是名声,私有的是财产;共享的是流量,私有的是变现。

共享经济,造就了很多生态的繁荣,共享精神是企业家的标配。但在今天的娱乐圈,在双方利益难以调和的情况下,场公觉得,共享经济,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