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殘疾人證等級的劃分和優待

我們中華人名共和國殘疾人證是由殘聯核發和管理的;

殘疾人證分為四個等級;

一級為最嚴重的,四級為最輕微的,四級以後就不屬於殘聯管理的範疇了,四級意外的屬於社會殘疾,社會殘疾一般用於工傷鑑定;

目前一二級劃分為重度殘疾,可以申請困難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這兩項補貼都需要本人自願主動申請;

三四級劃分為中度和輕度殘疾,一般三四級的優待主要是就業類或創業類的扶持幫助,也需要主動申請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