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雲
簡單來說,家人只出資,樓主出資+出力,那麼如何分配股權?我認為可以採用以下三種方式。
一.按照實際出資佔股,經營人額外分配工資
家人出資10萬,你出資20萬,那麼家人佔股33.33%,你佔股66.67%。在這個分配比例比例上因為你額外付出了勞動,所以可以協商你的年工資,按照“(淨利潤-工資)*佔股比例”的原則分配。
比如你們協商你的工資是5萬/年,一年經營刨除各項支出成本(包括你的工資)淨利潤為20萬元,根據佔股比例家人分得20萬*33.33%=6.666萬元,你合計分得20萬*66.67%+工資5萬元=18.334萬元。
這種分配方法存在的弊端是假如盈利水平較低,低到刨除你的工資等成本之後已經沒有淨利潤了,那麼會造成家人收入為0,你收入工資5萬元,難免產生矛盾。
二.按照“實際出資+勞務出資”分配股權
簡單來說,比如你們之間協商資金出資佔90%,勞務出資佔10%,然後按照你們“資金+勞務”實際出資分配股權。
計算方法:佔股=資金佔股比例*90%+勞務佔股比例*10%,那麼:
家人總佔股比例=33.33%*90%+0*10%=30%
你的佔股比例=66.67*90%+100%*10%=70%
這種分配方法的關鍵在於協商合理的勞務佔比。
三.你佔股100%,家人的出資作為中長期借款
很好理解,你是唯一股東,佔比100%,家人出資10萬作為中長期借款,約定好借款利率,利息按年或者按月支付。
這種分配方法的好處是可以增加你的經營積極性,因為你是唯一股東。再者家人收益固定,本金也不會因為經營不善而損失,這是一種不錯的分配方案。
總結
以上建議僅供樓主參考。其實我更傾向於第三種,因為現在合夥生意因為利潤分配難免產生矛盾,特別是親戚熟人合夥做生意,不要贏得了利潤而丟失了親情和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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